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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已久的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顶层设计方案近日正式发布。记者近日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已经下发到各级地方政府。规划和意见中明确提出的“积极推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森工企业改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无疑进一步为国有林场和林区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引社会资本参与改制 “林改”顶层方案出炉

根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为推进“政企分开”,该方案要求国有林场的经营活动应以市场为导向,鼓励优势和实力较强的林业企业参与并购,通过规模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有效提高具有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的经营效率。该计划还呼吁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并在调查国有林场所欠财政债务后,积极解决、偿还或重组债务。同时,今后要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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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改革方案显然将改善以购买服务为重点的公益林管理和保护机制。也就是说,将国有林场公益林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和佣金为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和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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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相比,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和管理分开。森林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体系得到完善;同时,将根据不同情况有秩序地停止对天然林的商业采伐。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面积将增加550万亩左右,森林蓄积量将增加4亿立方米以上,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支持能力将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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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今后将研究提出加强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的实施方案,并稳步推进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禁采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内蒙古、吉林重点国有林区的天然林商品采伐将有序停止,森林质量将全面提高,森林资源培育和恢复将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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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很明显,今后将积极推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企业重组,提高林业发展活力。

对于上述改革建议,沈万红源宏观研究组(000166)告诉记者,从长远来看,林场和林区的改革有利于林业企业的发展。其中,明确政府监管定位,恢复林场企业性质,有利于提高林场经营决策效率,提高国有林场生产积极性;有秩序地停止林区采伐,有利于林业企业在有效建立和保护生态系统的情况下,后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也为后来加入的竞争者形成了政策壁垒,从而提高了林业企业现有储备林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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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万红远宏观研究团队还强调,此次改革的配套措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引入社会资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更有利于林业企业的资源配置,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大规模经营;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森林农业)也可以扩大林业企业的业务,增加其收入,特别是对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优越的南方省市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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