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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半个月里,股指大幅下跌,虽然有一些合理的调整,但也出现了非理性的集中抛售。有一种流行的说法是,政府抑制了场外融资和去杠杆化,这导致了股市的大幅下跌。那么,真正的情况是什么?是否存在关闭头寸的巨大压力?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笑君昨晚发表讲话,用充分的数据表明,券商的风险是可控的,经受住了近两周股市大幅回调的考验,场外融资的风险也有了相当程度的释放。

由此可见,所谓的杠杆基金并不是市场的支柱,平仓的巨大压力并不真实。在此,我们呼吁各方客观看待股市杠杆投资,区分融资和“影子融资”,以理性的态度参与市场。

首先,融资融券业务是对发达市场成熟经验的借鉴,在合规中运用杠杆是现代资本市场的基本规则之一。
中国于2010年开始试点融资融券业务,该业务于2011年11月全面启动。经过五年多的实践,业务总体进展顺利,监管底线高,风险可控。
早在400多年前,融资融券业务就出现了——1607年,当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刚刚在阿姆斯特丹开始交易时,就已经有了买入/卖出/卖出/卖出/借入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在海外证券市场广泛实施的一种成熟的交易制度。通过为投资者提供融资,为证券市场带来新的资本增值,对证券市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融资融券可以提高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充分刺激证券市场的功能,为投资者和券商提供新的盈利模式。

当然,这两种金融业务就像一枚硬币,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即它有助于增加和减少,增加市场波动和系统风险。这就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从全球主要市场的评估来看,这种成熟的交易工具对市场的影响通常大于其不利之处。

国内五年多的实践也表明,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不仅增加了市场流动性,改变了单边市场的困境,而且有效拓宽了券商的业务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交易机制。

二是经过五年多的积累,现场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健康有序,风险控制严格有效。
通过比较美国、日本和台湾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和交易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在证券公司资质、客户资质、融资融券设置和个人信用额度等方面,中国沪深市场的相关设置约束最为严格。这为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对经纪业务的监管从未放松过。今年4月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券商融资业务现场检查情况。对46家证券公司融资业务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实地调查,结果表明,证券公司的证券借贷业务总体规范,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一些违规向不合格客户开展金融整合业务、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的券商,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券商本身已经自发调整了证券借贷的保证金比例和贴现率。6月,监管部门宣布修订《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相互融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倍,同时调整投资者允许合理展期的门槛。修订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融资融券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第三,要防范和控制“影子融资”的风险,但不能误杀合规的现场融资。 事实上,监管当局长期以来一直对场外融资引发投资狂热和积累市场风险的可能性保持警惕,并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2015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上柜股票配售和伞型信托活动,不得为上柜股票配售和伞型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此后,监管部门也对券商提出了严格的自查自纠要求。 笔者认为,场外融资(即“影子融资”)与市场融资之间的界限应该严格界定。“影子融资”不应介入证券公司体系,这是证券公司业务管理规范的完善和有效防范风险的死胡同。在互联网金融和创新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以各种形式的标准化合同和标准化风险控制系统存在的影子金融可以交给市场进行自我监管和约束;对于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影子融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立法并依法处理。 近日来,市场情绪不稳定、不合理,引发因素之一是对监管政策的误读,夸大了杠杆基金的比例,尤其是非法基金的比例。公众舆论将矛头指向了无辜的市场整合,认为中国股市出现了大麻烦。事实是,在市场融资中没有大规模清算的担忧,在“影子融资”中也没有大规模清算的压力。最近的暴跌有一些合理的调整,但融资问题的混乱和谣言也导致了不合理的调整。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解释一下,股指在前期的持续上涨不仅仅是由杠杆基金推动的,而是由改善经济、深化改革的内在动力推动的。在2014年沪深股市上涨之前,主板市场经历了近7年的低迷,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是恢复性的。
标题:客观看待股市杠杆投资 分清融资与“影子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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