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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014年是p2p如火如荼的一年,那么2015年,互联网金融转向了股权众筹。随着监管部门频繁出台支持股权众筹发展的文件,今年,京东金融、蚂蚁金融、平安集团、中信证券(报价600030,咨询)、36氪等一批行业巨头开始布局股权众筹平台。

继去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后,股权众筹再次迎来重大突破。最近,第一批公共股权众筹试点平台已经证实,股权众筹不再是一个“利基”市场。

此次率先获得公募融资试点资格的三个平台是京东金融的“东嘉”、平安集团旗下的深圳前海浦辉众筹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众筹”)和蚂蚁金服的“蚂蚁大可”。

《中国商报》记者独家获悉,这三个众筹平台除获得“公开发行”牌照外,已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对接,为非上市公司股票公开交易开辟了可能。

在业内人士看来,进入CSI系统后,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尤其是在“公开发行”后参与者门槛降低、参与者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另一方面,它简化了股权转让过程,为二级市场转让创造了可能性。

公开发行股票众筹许可证登陆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去年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股权众筹行为定义为私募;与此不同,在股权众筹发展迅速的国家,如英国和美国,众筹行为被定义为公开发行,众筹平台可以从公众那里筹集资金。

一段时间以来,私募股权众筹的定义引起了很多争议。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特征是“包容性”,而私募的性质使股权众筹成为“高富帅”的游戏,将普通投资者完全拒之门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写道,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模式,股权众筹是开放和小规模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将股权众筹限定为定向增发,这违背了众筹的本质。

彭冰认为,对现行法律的具体分析表明,股权众筹走公开化道路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法律困难,私募股权众筹试点只能是中国证监会在现行《证券法》修改前的权宜之计。

彭兵认为,保荐制度、发审委审核和审批过程中的承销要求构成了现行《证券法》的强制性要求,但这三项要求可以由国务院予以豁免,也可以由中国证监会通过特别规定予以克服。虽然困难,但不是不可克服的。

如今,随着公共股权众筹试点的实施,这些制度门槛将逐渐被消除。
据多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随着公众股权众筹牌照的落地,《证券法》关于证券发行的规定和公众股权众筹管理办法正在紧张制定之中,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出台。

一位参与修订《证券法》的法律专家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修订草案第13条规定,证券通过互联网众筹方式,由证券经营机构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在小范围内公开发行(规模可以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发行人和投资者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免于登记或者核准。

一位获得公众股权众筹许可的平台负责人表示,虽然公众股权众筹在政策层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作为第一批试点平台,它仍将一步一步发展,不会一蹴而就。

以投资额度为例,虽然公开发行的性质意味着一些门槛将会降低,但股权众筹毕竟还是一种风险相对较高的产品,所以我们仍将参照美国2012年颁布的《创业创业创业法案》(以下简称《就业法案》),对投资者和融资者进行一定的额度限制。

例如,《就业法案》规定,如果金融家想获得互联网众筹的豁免,发行人不得每12个月筹资超过100万美元。对于投资者来说,年收入和净资产10万美元被视为分界线。

其中,不足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众筹投资不得超过2000美元或年收入的5%;如果年收入和净资产高于10万美元,12个月内可参与众筹投资的总额为10%,最高不超过10万美元。

二级市场“破碎”?
随着公共股权众筹试点的启动,股权众筹产品流动性差的问题变得尤为突出。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外资股权众筹的退出方式主要是上市和转让。然而,目前中国只有上述两种传统的退出方式,没有成功的上市和退出案例。如果你想转让,你只能在私下一对一地进行,通常投资者没有转让提款权。

该人士表示,如果比较具体的话,退出类型还可以分为清算退出、分红退出、并购退出、上市退出和下一轮融资退出。然而,由于股权众筹在中国刚刚起步,目前还没有关于退出方式的案例。

一位股权众筹平台的首席执行官认为,退出机制的缺失也是股权众筹难以广泛推广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参与股权众筹项目的投资者主要是专业人士,他们具有很强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能够接受相对长期的投资。

“但如果公共股权众筹失败,就会有大量普通人参与其中。实际上,他们很难在投资后锁定三至五年。”这位首席执行官表示,如果股权众筹要向公开发行发展,提高流动性是一个关键环节。

他告诉记者,此前,股权众筹平台曾与当地股权交易中心合作,希望今后通过当地股权交易中心进行上市转让,以提高流动性。但是,如果是公开发行的股权众筹,涉及到大量的人,这种转让方式是不合适的,需要新的制度设计来配合。

零点一研究所所长李耀东认为,在CSI注册是股权众筹的一个重大突破,简化了股权转让流程,为其在二级市场交易创造了可能,如果企业股权能够如此方便地公开交易和流通,未来将有大量股权和物权产品通过股权进行交易。

在他看来,流动性的改善有效缓解了退出渠道的短缺,但短期投机可能会随之增加,投资者可能会对股票等股票众筹进行投机。尤其是当股权众筹的估值不是以市场为导向时,它可能会放大泡沫和风险。

“此外,如果公众股权众筹突破了投资者的门槛和数量限制,可以免除注册或审批,再加上二级市场,公众股权众筹与交易所之间的界限将会越来越模糊,甚至比新三板还要好。如何划定政策和风险界限仍有待讨论。”李耀东说道。

股权众筹从东风开始
严格来说,众筹包括p2p借贷,但它的“名气”总是不如后者。Iosco将众筹分为四种类型:捐赠众筹、商品回报众筹、p2p借贷众筹和股权众筹。P2p借贷众筹和股权众筹也被称为“金融众筹”。

然而,p2p借贷众筹和股权众筹有很多不同之处,尤其是在中国。从监管分工的角度看,前者被归类为间接融资行为,受银监会监管;后者是由中国证监会监管的直接融资行为。

另外,这两种收入方式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其中,最重要的是股权众筹将众筹基金分为股权,并将其返还给投资者。财务回报的形式是股息和/或资本增值,而p2p贷款的收入主要是利息。

那么,为什么今年年初中国的股权众筹市场进入了一个爆炸性的发展期?
许多受访者认为,政策、市场和创业环境的优化已成为最重要的动力。与互联网金融的其他子行业相比,股权众筹的监管思路和政策方向最为清晰,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也最快。

除了正在修订的证券法和即将出台的公开发行众筹管理办法。高级监管者也经常发布支持其发展的文件。仅今年上半年,在3月和6月,他们连续三次被评为“鼓励股权众筹试点”。

36岁的首席执行官刘成城认为,即使公共股权众筹下降,这也绝对不是一个概念,可以直接将过去涉及专业投资者的项目延伸到所有能够投资的普通人。“这是一个过去可能只有数万人参与的项目。投资者已经成为成千上万的行业投资者,但他们仍然是专业人士。”
标题:“公募版”牌照落地 股权众筹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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