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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57个创始成员国的代表出席了在北京举行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议签字仪式。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AIIB协议》为AIIB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AIIB的宗旨、成员、股本和投票权、业务运作、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和总部所在地等核心要素,是指导AIIB未来运作的“基本法”。据业内人士透露,协议的签署意味着AIIB离其正式成立和运营只有一步之遥。

AIIB是一个政府间多边开发银行。该协议明确了两个主要目的:第一,通过对基础设施和其他生产领域的投资,促进亚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财富,改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第二,与其他多边和双边发展机构密切合作,促进区域合作和伙伴关系,应对发展挑战。

据估计,2010年至2020年期间,亚洲发展中国家对基础设施投资的总需求高达8万亿美元,年均投资约7300亿美元,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亚洲基础设施领域的年投资规模仅为100亿至200亿美元左右。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授冯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表示,的投资领域应主要瞄准亚洲的基础设施,并主要瞄准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欠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这些项目将主要体现在亚洲地区的港口、码头、公路和铁路等生产性项目中,这些项目将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AIIB既不是商业银行,也不是纯粹的政策性银行,而是一家准商业银行。与国际援助相比,它的投资应该有一定的收益,但它不能只是根据利润来选择项目。利益分为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

AIIB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该更加注重间接效益。例如,在整个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之后,所有成员都可以分享。”对冯说道。
随着协议的签署,AIIB的运行机制和相关投融资模式也浮出水面。根据该协议,AIIB开展业务的方式包括直接贷款、联合融资或参与贷款、股权投资、担保、特别基金支持和技术援助。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协议,AIIB的业务分为普通业务和特殊业务。其中,普通业务是指由AIIB普通资本出资的业务(包括授权股本、授权募集资金、贷款或担保收回的资金等)。);特殊业务是指利用AIIB接受的专项资金为自己的目的而开展的业务。两种业务可以同时为同一项目或计划的不同部分提供财务支持,但应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财政部亚太中心副主任周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表示,除了各成员国缴纳的资本金和从贷款或担保中回收的资金外,还需要通过获得aaa评级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主要是通过发行债券和低成本融资,这将是未来普通业务的核心资本。与此同时,AIIB将设立专项基金资助一些特殊企业。此外,他认为,AIIB今后还将欢迎成员们为建立一个单一或多用途的AIIB信托基金捐款。这样,在遵守《AIIB协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AIIB的不同资本和基金将共同为亚洲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的发展提供融资和贡献。这也是现有国际多边发展机构常用的一种融资方法。

中国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表示,普通企业和特殊企业的投资收益可能存在差异。她表示,市场化程度高、收入相对较高的项目可以归类为普通业务,决策和投资可以通过普通业务流程进行。然而,仍有一些项目投资紧迫,急需上马,但盈利能力较差。此时,他们可以通过专项资金进行融资,并通过专项投资决策环节进行投资。这是特殊的事情。

此外,针对备受业界关注的AIIB的股本和投票权问题,协议规定AIIB的授权股本为1000亿美元,分为100万股。境内外成员认购的股本按国内生产总值在75:25的范围内分配。根据这一计算,中国认缴的股本总额为297.8亿美元,占认缴股本总额的30.34%,目前是AIIB的最大股东。同时,中国的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是现阶段投票权比例最高的国家。印度和俄罗斯在投票权方面排名第二和第三。然而,随着未来新成员的加入,中国和其他创始成员的股份和投票权可能会逐渐被稀释。

楼继伟表示,各国签署协议后,仍需获得各自立法机构的批准。在年底之前,在得到合法数目的国家批准之后,该协定将生效,AIIB将正式成立。下一步,各方将积极推进筹备工作,包括按照此前商定的时间表完成各自国内的立法审批程序,以确保AIIB在年底前如期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行。记者张赵
标题:亚投行投融资模式明确 特别业务由特别基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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