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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将是深远的,互联网不能简单地被视为一个技术平台或工具,它在金融活动中只能处于辅助地位。互联网将带来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的根本变化]

2012年4月7日,在中国金融40人年会上,我们首次公开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当时,与会专家发表了中肯的意见。自网络金融概念提出以来,网络金融受到了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的广泛关注。

1.网络金融是一个谱系概念。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金融体系将逐渐推向没有金融中介或市场与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相对应的局面。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谱系概念,主要有六种类型,即金融网络化、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基于大数据的信用信息和网上贷款、p2p网上贷款和众筹融资。

其次,互联网金融本身可以理解为一个金融市场。
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将是深远的,所以不能简单地把互联网看作是一个技术平台或工具,它只是在金融活动中处于辅助地位。互联网将带来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的根本性变化。互联网可以显著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提高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的效率,扩大交易的可能性边界,使资金供需双方可以直接交易,从而改变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例如,储蓄存款人和借款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上的各种应用解决金额、期限和风险回报的匹配,互联网还可以给出每个借款人的评级和违约概率。作为一个由许多应用组成的生态系统,互联网本身可以被定义为一个金融市场。

第三,网络金融的核心功能仍然是资源配置。
尽管互联网影响了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但金融的核心功能保持不变,互联网金融仍然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及时和/或及时地分配资源,为实体经济服务。在网络金融中,金融合同大多以电子形式存在,并建立了相关的托管、交易和清算机制。然而,无论金融合同以何种形式存在,其内涵都是不变的。

第四,网络金融的显著特点是交易成本低。
网络金融的低交易成本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导致交易可能性集的扩大,交易可能性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可能导致金融脱媒。随着金融脱媒的进程,金融交易的边界逐渐模糊,具体表现为:金融产品的货币化(银行与基金公司的边界模糊)、银行、证券与保险的边界模糊(金融内部各种形式的边界模糊)、金融与非金融因素的混合(金融与非金融的边界模糊)。

(作者是中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标题:互联网金融的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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