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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翁新辉通讯员张秋喜、刘帆报道,自2014年9月以来,福建省已完成190多项排污权交易,其中4项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超过2300吨,总成交额超过3700万元。为进一步盘活排污权资源,充分发挥排污权金融杠杆作用,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市中心支行与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了《福建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为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全省生态强省提供融资政策支持。

据悉,这一“绿色信贷”政策的重点是初始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它们被抵押给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融资。《办法》严格限制借款人“上一年度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指标”、“近三年内借款人造成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或过去一年内发生违法排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等四种情况,从融资方向引导企业低碳生产、环保高效。同时,《办法》有效规定了金融机构登记程序和各方责任,鼓励政府部门、交易中心、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合作,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目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和环保部门的共同推动下,福建省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正在以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和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和平板玻璃等8个行业为试点,有效推进和实施排污权抵押业务,部分业务正在洽谈中。
标题:福建省加快推广排污权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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