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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经贸[2015]185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既有单层住宅综合改造技术规程》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团体、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北京市质量监督标准发[2013]136号)的要求,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的《既有单层农村住宅综合改造技术规范》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编号:db11/t 1199-2015,取代《北京市农村既有居住建筑(平房)综合改造技术导则》(京建发[2012]100号),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
我特此通知你。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发展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与配额司及相关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5年5月19日发布
标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农村既有单层住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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