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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自由贸易试验区情况新闻发布会。商务部部长王受文表示,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统一适用于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四大自贸区统一负面清单 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122项

王受文介绍了有关情况,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范围,在粤、津、闽设立三个新的自由贸易区。有关规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已经发布。

四大自贸区统一负面清单 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122项

王受文强调,与上海的前两个负面清单相比,四个自由贸易区的统一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小了限制范围,提高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开放性和透明度。

相比之下,记者发现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份负面清单中有190项特殊管理措施,后来减少到139项。刚刚发布的负面清单中只有122项专项管理措施,开放性进一步提高。

四大自贸区统一负面清单 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122项

王受文表示,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最近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版与2011年版相比有了很大变化,得到了业界的充分肯定。与2015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负面清单以更大的力度取消或放松了18个领域的限制。总体而言,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将更加开放。

四大自贸区统一负面清单 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122项

上海金融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副教授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负面名单应该与中美双边投资协议的谈判联系起来,因此可以判断金融服务业将更加对外开放,包括股权比例限制和业务范围。

四大自贸区统一负面清单 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122项

上海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驱,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监管方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否定列表制度对进入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具有良好的管理效果。

四大自贸区统一负面清单 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122项

王受文表示,在上海,只有负面名单之外的外国投资才会被记录在案,而“依法先行”的理念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非常有利,这是一个重要的启示。同时,只要是外商投资以外的负面清单,就不需要审批,而是改为备案。这是一种国民待遇加进入前负面清单的模式,是一种很好的制度创新,对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在贸易监管、投资监管和金融领域进一步放松管制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验,可以辐射到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

四大自贸区统一负面清单 特别管理措施缩减至122项

广东省常务副省长许表示,广东自贸区将借鉴上海的先进经验,积极与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接轨,加快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的商业环境,实现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对外资和内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注册“三证合一”,尽快向“一证一证”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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