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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市民都有未经许可从供暖系统放水的经历。“当加热系统不热时,你可以自己放一些水来‘引导’热水。但是这种向供暖系统排水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当暖气刚刚运行时,如果用户发现暖气不热,他可以拧暖气的排气阀排气,但一旦水出来,他应该立即拧紧排气阀。

边肖阅读了《长春市供热管理办法》,发现第41条有规定:
第四十一条热用户禁止下列行为: (一)放弃维护管理,造成热系统漏水或漏汽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将自来水或其他排水设施(略)接入供热系统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按日加收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热损失费。收费时限从供暖开始之日起,至供暖纠正之日止。同时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不加热就排放水确实是违法的,个人将被处以200至1000元的罚款。因此,如果家里的暖气不热,市民可以放一些煤气来转移水,但他们绝不能释放水。如果放气不起作用,供热管道很可能会堵塞。此时,我们应该联系供热单位或专业维修公司,让专业人员处理此类问题。
标题:供暖不热,私自放水罚款200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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