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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发布消息,中央银行同意落实浙江省政府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即温州金融改革的“新十二条”,批准温州实施新一轮改革。这表明温州的黄金改革更多地与“地方氛围”相联系,从宏观向微观、高层次、新领域、深层次拓展。

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新12条”

“新十二条”的主要内容是:

支持企业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民营银行创新发展。筹备成立由民间资本发起的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农村互助保险合作社试点运行。

创新和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首先尝试发行大额存单。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小额信贷、住房抵押贷款和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三位一体”的农村信贷产品体系。

深化实体经济保险服务。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和银行参与的面向中小企业的市场化贷款担保保险机制。鼓励发展高价值工程保证保险等创新业务,启动巨灾保险试点。

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新12条”

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支持第三方在线支付、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形式的健康发展。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子基金的发起和设立,重点支持处于起步和成长阶段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新12条”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运用公私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和市政项目收入票据发行。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证券化探索。探索合格境外机构募集境外人民币资金,发起设立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的公开发行或私募证券基金。

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新12条”

建立政府信用增级的长效机制。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实行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互助增信机制。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和行业引导基金。积极推进省政府引导(投资)基金在温州设立参股子基金。

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新12条”

扩大出口导向型金融服务的交流。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温州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温州法人金融机构。及时推动试验区台资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探索人民币债券的海外发行。

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新12条”

构建区域金融稳定机制。建立区域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本地处置不良资产。

创新司法实践确保金融稳定。创新司法程序外金融风险处理机制,鼓励通过司法程序外调解、债权转让、坏账核销、打包挂账等方式解决金融债务纠纷。妥善推进简化破产案件试点。

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新12条”

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创新。探索金融监管权限下移,积极争取上级监管部门授权温州属地监管部门实施前端监管。努力将《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提升到省级。

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新12条”

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信用信息分中心与温州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合作与应用。支持第三方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独立开展业务。(新华社记者张和平)

标题:央行同意实施温州金改“新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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