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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积分将在一个城市和一个政策中结算
和他们一起搬家的孩子可以逐渐参加当地的大学入学考试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取消蓝印户口,改为居民户口国务院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上述改革措施。这标志着中国实行“农业”和“非农业”双重户籍管理模式已有半个多世纪,并将退出历史舞台。对于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显然应该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应该通过建立一个完整的系统来建立一个开放和透明的定居渠道。

“1”身份
全国公民统一登记为居民账户
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这意味着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籍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产生的蓝印户籍和其他户籍类型也将载入史册。今后,每个中国公民的户籍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籍,建立与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和人口制度。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将建立和完善常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口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和地区分布情况。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基本人口信息为基准的全国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持。

“2”大目标
1亿人落户城镇,建立了新的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是要努力实现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城镇常住居民的定居,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城镇常住居民暂时没有定居,并能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黄明说。

意见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基本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关于新户籍制度的内涵,黄明解释说,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籍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的户籍制度,以常住户口登记为基本形式,建立全国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

对于这两个发展目标,意见给出了一个明确的时间点——2020年。
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等综合跟进
落户城市的农民完全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就业失业:在就业失业登记和管理中,农民工就业信息在全国联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全面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支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儿童教育:随迁儿童的义务教育将纳入各级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教育经费将根据随迁儿童在城市的数量进行分配;支持当地包容性幼儿园,解决儿童入园问题,推动公立学校为入园儿童提供义务教育;逐步完善和落实流入地区随迁子女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鼓励和他们一起搬家的孩子参加流入地区的入学考试。

医疗保健: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居民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接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完善和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城乡统一医疗救助制度。

养老保险:实现全国基本养老金统筹,加快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社会救助: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协调发展。
住房保障: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应完全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住房需求。
历史回顾
第一个户口管理条例出台了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颁布了《城市户籍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出生、死亡、移民、迁出和“社会变迁”(社会身份)等事项的控制措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户口管理条例,基本统一了全国各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

195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账户体系的指示》,统一了全国城乡户籍登记工作。
“农业”与“非农业”二元格局的建立
1958年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首次将城乡居民区明确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1964年8月,《公安部户口迁移管理条例(草案)》颁布,集中体现了这一时期户口迁移“严格限制”的两个基本精神,即:严格限制从农村向城市和集镇迁移;必须严格限制从集镇向城市的迁移。

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逐步放开小城镇户籍
198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的通知》颁布,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开始松动。根据通知,农民可以用自己的口粮在城镇定居,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权利和履行同样的义务。

1985年7月,《公安部城市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城市暂住人口管理制度的完善。同年9月,作为人口管理现代化基础的居民身份证制度颁布实施。

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户籍制度。根据这一通知,新生儿与父亲一起定居,夫妻分居,老年人依靠他们的子女,在城市投资、经商和购买商品房的公民,以及与他们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他们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房、合法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已经生活了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可以获准定居。

2001年3月,《国务院关于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标志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根据通知,对小城镇常住人口不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定居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新户籍制度改革目标的确立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一些重大问题改革的决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已建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的居住条件,严格控制大城市的人口规模。”

权威解决方案
昨天上午,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教育部副部长刘立民、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普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席经济学家冯军、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赵阳出席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并回答了提问。

陪同儿童进入国家学生身份系统
一个人和一个数字将终生不变
《意见》规定,农民工子女和其他常住居民子女应平等享有受教育权。教育部是否有具体措施来执行该计划?
刘立民:我们将完成四项任务。首先,在规划中,教育部应引导各地把常住人口。第二,在资金方面,要求各地根据农民工子女在校人数分配教育经费。第三,坚持分类指导,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第四,加强管理,必须不断完善全国中小学生状况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电子系统将义务教育和高中的所有学生都包括在内,包括随他们一起行动的儿童,每人一个,并将终生保持不变。

积分结算系统由每个城市自己制定
城市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发布相应的指标和得分,还是会发布国家指南?是否有相应的措施使这一制度公平和公正?
黄明:积分制应该由每个城市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但是,中央政府的政策明确要求,国务院将召开专门部署会议,进一步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总量控制、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有序解决。请放心。

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将公民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符
建立健全实际常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和区域分布。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的全国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会保障、房地产、信贷、卫生和计划生育、税收、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持。

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户籍改革专家王太原表示:规定公民进行户籍登记没有错,因为及时登记住址等基本信息,可以有效支撑公民的生产生活、社会服务和管理;规定移民登记需要相应的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的证明也是正确的,因为按职业确定居留资格是古今各国的普遍做法。

在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公民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请居住证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到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应当到居住地申请居住证。
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请永久居留登记。居住证持有人在劳动就业、基础公共教育、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办证服务等方面享有与当地登记人口同等的权利;在连续居住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下,我们将逐步在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支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方面享有与当地登记人口同等的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的连续受教育年限,逐步享受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和大学入学考试的资格。

王太原:反映和反映在户籍册上的不公平现象大多不是由户籍、户籍管理和户籍制度本身造成的,而是由相关领域的社会管理对户籍的滥用造成的。即使上述所有措施都得到充分实施,也很难根除与户籍相关的社会混乱和社会问题。
标题:积分将在一个城市和一项政策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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