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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春市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护理服务
7月24日,我从长春市残联了解到,在长春市有常住户口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三种方式的护理服务:机构集中护理、家庭护理和社区日间护理。其中,护理机构每月可获得高达1200元的补贴,用于护理残疾人。

据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在长春市有常住户口且处于就业年龄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与此同时,基本稳定、没有传染病、已经丧失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智力和精神残疾者,以及其他严重(二等或以上)贫困和失业的残疾人,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享受护理服务:机构集中护理、家庭护理和社区日间护理。

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残疾人可持户口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向当地街道或CDPF区提出申请,并填写《残疾人支持(保障)服务申请表》。经过检查,选择家庭护理服务的残疾人在家中等待服务机构安装呼叫设备,然后开始享受家庭护理服务。选择重点护理残疾人的机构,在指定的护理机构中选择自己的护理机构,并与该机构签订护理服务协议后,按护理机构的床位进行入住。(根据长春市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在申请托幼机构时,将优先考虑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多种残疾人的安置。)

对由机构集中照顾的残疾人,根据其自理能力,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从800元至1000元或1000元不等,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照顾机构;对于住在家里的残疾人,每户每年以电子凭证的形式补贴600元购买服务,不能以实物证券的形式购买。

此外,如果居家残疾人护理提出的服务需求不在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内,公司可以与服务公司协商,帮助整合社会资源为其提供服务,居家残疾人护理应以约定的价格支付现金劳动报酬。电话:0431-88631873。
标题:长春户口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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