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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回家看看》已经不是歌了。 从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法要求孩子“必须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 有人担心这个人性化的条款会让网民广泛热议,网民拍手称赞,无法执行。

网民:有赞有弹理性看
网民以各种方式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一位网民认为新法施行显示了中华优良以前传来的回归,是正能量的胜利。 网民“部老人”说,立法是好事,老人们有同感。

网民“杨云中”认为立法规定孩子多久去看望父母是不现实的。 “‘常’是多少? 一个月,三个月? 很多年轻人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改善生活质量必须离开家乡谋生,“好好回家看看”很简单吗? 他希望政府能为空巢老人投入越来越多的资源,消除外出打工工人的后顾之忧。

网民“赖金发”在微博上说:“现在很多民营企业连法定假期都不能保证。 我担心“好好回家看看”。 老板允许吗?
市民:为了生活工作很难休息
记者调查了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其中,第二章第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家属必须关心老年人的精神诉求,不能忽视老年人,也不能冷落老年人。 和老年人分开住的家人要经常探望和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假的权利。

“在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确定了必须经常向老年人表示慰问和问候,似乎被解释为不怎么向媒体表示慰问是违法的。 ”。 在福州某民营企业工作的李先生是外地的省人,他总是坦白“心里没有富馀,力量不够”,想回家看父母,但苦于做不完的工作。 他认为“休假很麻烦,休假很难”也是妨碍大家回家看望父母的理由之一。

只有“。
只是,只是,只是,只是,孩子电话,月10号给我。 。 。 。 (一)可以。 可以作为(狮子)。 。 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就是这样。

还没有
7月1日,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实施当天,无锡市北塘区法院一起公开审理赡养案件,宣布被告人除了要承担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至少每两个月向老年人住所致意。 这是新法实施后国内第一次判决,引起了舆论的关注。

对此,我省地方法院法官认为,这是第一个例子,也是新法实施当天的审判,该事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有益的尝试。 今后,同样的事件会增加,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应该会更完全,但对于“多久回家一次”、“如何监督执行”等更细致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司法解释”。

律师:起点不容易实施
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的陈尔珠律师认为,制定这样的法律法规是社会快速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目前也确实存在着孩子缺乏对父母照顾的现象。 《民法通则》、《婚姻法》规定孩子履行养育父母的义务。 广义上来说,赡养的义务不仅在物质上让父母满意,在精神上也应该对父母履行一定的义务。

与网民们担心的定义不明的问题相比,陈尔珠律师认为,实施过程中一定有相关的“司法解释”,确定没有去看望父母是违法行为。 陈珠建议,在司法实践中,要想走得更远,必须由单位或者公司、当事人和基层居民自治组织三者共同履行和执行。
标题:热点:“常回家看看”:从歌词到现实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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