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38字,读完约3分钟

原标题:长春南湖公园严格调查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尽管《长春市公园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非指定区域禁止钓鱼和游泳,长春南湖公园的所有入口都标有“禁止宠物进入”的字样,但这些违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为此,南湖公园连续两天进行了严格的调查。

长春南湖公园严格查处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5月24日下午5点,南湖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在公园的不同区域进行了巡逻。“在正常情况下,钓鱼和遛狗的时间最多是5点到6点,他们上班的时候都会回来。”据工作人员说,这么早采取行动的原因是为了掌握违规者的活动规则。

长春南湖公园严格查处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有10多人在湖边钓鱼,被当场抓获。“我们没收了他们的渔具。他们也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是错误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可以合作,但有些人傲慢自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建议和明确告知公园管理条例和处罚。”园区管理部隋科长介绍。

长春南湖公园严格查处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据报道,24日,管理人员扣留了16个渔具,并告诉违规者当天8点后到公园管理处进行处理,以便取回渔具,但截至昨天,没有人接受处理。“但在扣留渔具后,它确实起到了威慑作用,第二天的捕鱼行为就少多了。”工作人员说。

长春南湖公园严格查处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昨天5点,公园工作人员继续进行检查,发现几个市民遛狗。当狗主人找到管理人员时,他立刻抱起狗跑出了公园。

在南湖桥附近,工作人员发现了两个垂钓者,其中一个非常兴奋,拒绝交出渔具,甚至折断了鱼竿,愤怒地离开了现场。另一个人的渔具被当场扣留。

隋常可介绍说:“自长春市公园条例实施以来,公园得到了严格的管理,并在入口处设立了标志,违反规则的人往往是劝阻,但有些人仍然有反复的禁令。为此,公园将加强检查,不时采取集体行动,并发现违规行为受到劝阻和警告。工作人员还将在5: 30至20: 00左右进行24小时检查。对不听劝阻的,将按规定处罚。”

长春南湖公园严格查处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不文明行为可被罚款1000元

《长春市公园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公园内禁止跨越围墙、栏杆和绿篱、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和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在非指定区域游泳、钓鱼、滑冰(雪)、露营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长春南湖公园严格查处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第四十条规定,违反第三十条的,予以批评教育、劝阻和责令改正;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长春南湖公园严格查处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长春有20个公园禁止养狗

《长春市养犬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将犬只带入公园等公共场所。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养犬证》,没收犬只。

长春南湖公园严格查处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据了解,长春目前有20个公园禁止狗进入,分别是:南湖公园、胜利公园、动植物公园、儿童公园、长春公园、田家公园、友谊公园、皇家花园、牡丹园、重庆公园、杏花村、森林公园、君子兰公园、宽城中央公园、朝阳公园、劳动公园、岱山公园、共青团公园、锦绣公园、北海

标题:长春南湖公园严格查处钓鱼、遛狗等不文明行为

地址:http://www.cwtstour.com/ccxw/18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