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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北京3月20日新闻(记者侯艳)根据中国之声《信息纵横》的报道,“拦下笼子,递给状子,发现了导师的笔记。 ”。 这是老百姓对访问过程的生动总结。 早在1951年,新中国的信访制度就已有雏形,1982年通过的《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标志着我国的信访制度走上了正规化的道路。

60多年来,信访制度确实在维护人民权益方面做出了许多贡献,信访成为广大群众反映情况、表达意见、处理问题的重要手段。 与司法救济相比,有时由于信访处理问题效率高、时间短,本来可以用法律手段处理的问题,有些地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为了暂时的息事宁人和地方稳定,将行政命令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成为公众“信访

事实上,与法律手段相比,通过信访处理问题往往更是“劳动者伤财”,不仅增加信访群众的负担,也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即使个别群众用这种方法处理了自己的需求,实际上也相当于通过行政力量介入司法程序,损害司法权威。 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在网上发表了《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将涉诉信访的几个事项引入司法程序
涉诉信访是指涉及法律程序和诉讼的信访,本来应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的问题现在大量流入信访渠道。 要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必须首先实现诉讼与信访的分离。 《意见》将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相关信访的几个事项从一般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提出由政法机关依法解决。 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副主任缪传忠表示,信访部门将停止受理、提交、协调涉法涉诉信访相关群众,引导信访相关群众按程序反映问题。

缪忠:不受理是指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已经或者不受理应当进入司法程序处理的问题,不提出党委政府信访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政法机关依法程序解决的不协调,是指我们

访问局无视,并不意味着大众维权没有门。 《意见》要求确立涉法涉诉访问的几个事项引进司法程序机制。 各级政法机关及时审查涉法信访的部分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转入相应的法律程序处理。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说明证明工作。 中央政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实施信访分离后,群众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是渠道少,而是路线图更加明确。

政委负责人:最大的利益对来访群众来说,访问的路径更加明确,直接反映在政法部门。 二是工作有法律保障,法院办不成,或者法院处理后不太理想的情况下,我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监督法律,所以应该说这个更有保障。

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法治终结制度
现实中,一点点的访问结束不了几个事项,没完没了地投诉,反复启动法律解决程序,是困扰政法机关的课题,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加重了访问者自身的负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以自己进行的调查数据为例,无限的申诉似乎可以充分保障诉讼人的权益,但迄今为止会导致司法无序。

傅郁林:涉法信访的数量与一审的数量相同,但一审上诉的数量为百分之十几,证明了申请救济的途径是错误的,各机构遭到了同一当事人的投诉。 虽然越来越多的渠道看起来是人权保障,但任何一个案件都是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一旦提起诉讼,案件就会变黄,导致无序。

《意见》强调,经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查,认定其反映问题得到公正解决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不依法启动审查程序。 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启动终结制度有严格的前提条件,不影响信访群众合法需求的处理。

政委负责人:要结束我们是非常困难的。 必须处理大众反映出的合理需求。 然后,必须办完法律手续。 需要救助的人必须救助。 需要帮助的人请帮助。 必须处理问题。 不能结束。 别推,完了再说。

《意见》还要求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因犯罪被害或者民事侵权,经诉讼无法获得较为有效的赔偿,致使当事人生活困难,符合救助规定的,给予司法救助后仍有实际困难的,采取民政救济、社会救济等方法处理实际困难。

增强执法司法公共说服力,严格执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要使人民群众越来越相信法律,重要的是提高执法司法的公共说服力。 最高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高莎薇指出,近年来,信访案件明显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态势。 两端是法院错误地与当事人无理纠缠,中间的大头是审判有瑕疵的案件。

高沙薇:要查明其原因,首先是法官的预防意识不强,处理不充分,导致大众不满是主观的。 客观原因是什么? “案件数量少”,每年都有数百名法官结案。 今后,当事人因审判瑕疵来访的,人民法院应当追究相关法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因此,《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确保各案件的解决符合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 必须依法加大内部监督力度,督促依法及时处理执法事务中存在的问题,完全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

这个《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意见》的核心文案是,将诉讼和信访分开,不对公正解决的信访文案启动审查程序,增强执法司法的公众信任度,让民众更加信任法律的公平性。

事实上,从去年年初开始,全国政法机关已经分四次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构改革试点。 涉法涉诉类问题在党政访问部门访问总量中的比例从去年年初的44%下降到18%中央政法机构的访问量上升了近40%。 根据这一公升的证明,很多群众已经开始了“访问法”。 比起以前,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司法机关可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标题:“中央出台新规 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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