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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24名事故负责人涉嫌犯罪,目前只有5人进入审判程序的湘西州原知事杜崇烟等19人尚未开庭


湖南凤凰桥事件的一些负责人出庭揭开了工程的黑幕

中广网河南分网的新闻备受瞩目的“凤凰榻榻米桥”事故的刑事责任追究,日前拉开了审判的序幕。

该事件是去年夏天64人死亡、22人受伤的特大责任事故,共计24名事故责任人被核实涉嫌犯罪。 目前,进入审判程序的有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州)公路局原局长、党组书记胡东升、湘西州公路局工务科副课长兼凤大公路建设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凤大企业)工程部部长陈昕、湘桥建设部门湘西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湘西路桥企业)

“湖南“凤凰塌桥”案部分责任人受审 揭工程黑幕(图)”

包括湘西州原知事杜崇烟在内的其他19人尚未开庭。

事故转入追究责任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倒塌特大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 滨江大桥工程是湖南省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大兴机场“凤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控制性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湘西州凤大企业、施工单位为湘西路桥企业。

“湖南“凤凰塌桥”案部分责任人受审 揭工程黑幕(图)”

记者调查发现,凤大公路是典型的政府“积分工程”项目。 工程业主凤大企业,其实是湖南省公路管理局的子公司——项目组长是湘西州政府,项目总指挥长是湘西州知事杜崇烟。 在这项政府工程中,杜崇烟是政府官员、项目总负责人、监督管理者代表和业主代表。 建设项目的测量、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审计等环节缺一不可,但难以相互制约和监督。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设立专案组严厉追究,最终认定这是一起人为因素较重的特大责任事故。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政府解决意见,凤凰县“813”叠桥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公路局局长兼凤大企业董事长胡东升、凤大企业总经理游兴财富、湘西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这24人中,包括湘西州原知事、省委原副书记杜崇烟在内,杜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指导责任,因其他违纪问题被湖南省纪委立案,与此案一起解决。 另外,包括湖南省交通厅李安元厅长在内的32名负责人被给予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

“湖南“凤凰塌桥”案部分责任人受审 揭工程黑幕(图)”

在审判中公布工程的幕后花絮

2008年6月11日,湖南省湘西州公路局原局长、党组书记胡东升案,一审在株洲市攸县法院异地开庭。 攸县检察院表示,胡东升共承担3项罪名,涉嫌湘西州凤凰县“8.13”叠桥事故案中失职罪、单位受贿30万元,另外,其个人还涉嫌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受贿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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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胡东升的有湘西州公路局工务科副课长兼凤大企业工程部部长陈昕和湘西路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侯茂彪、张飞。

检察机关表示,胡东升、陈昕、侯茂彪、张飞在任期间,在凤大公路a1标段坝溪沱江大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搁置了对坝溪沱江大桥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坝溪沱江大桥在建设过程中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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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表示,被告人凤大企业从下属湘西路桥企业收取“业务费”30万元,被告人胡东升作为凤大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定代表人,从下属湘西路桥企业向凤大企业收取“业务费”30万元。 并且在任凤大企业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从他人那里收受贿赂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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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被起诉的陈昕、侯茂彪、张飞是湘西路桥企业凤大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负责人。 县检察院在一审起诉中认为,应当以失职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追究被告人胡东升的刑事责任。 因玩忽职守罪追究被告人陈昕、侯茂彪、张飞刑事责任的公司以受贿罪追究凤大企业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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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5月10日,凤大企业原副社长兼总工程师吴志华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湖南省麻阳县法院开庭。 根据麻阳检方的指控,吴志华在湘西州公路管理局正科级干部、凤大企业副总经理兼大桥总工程师期间,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未经越权批准降低主拱整体性和强度,因凤凰堤溪沱江大桥上部结构施工工程不合理,滥用职权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并且,吴志华在担任凤大企业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期间,非法收受受监管关系的凤大公路各指标项目部及监理处的财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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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5人在开庭审理后,至今未被判刑。 财经记者了解到,“凤凰叠桥事件”的24名事故责任人被湖南省检察院指定,在湘西、株洲两个地州被侦查起诉。 迄今为止,除上述5人进入审判程序外,湘西州原知事杜崇烟、凤大企业原社长游兴富、湘西州交通局原副局长王伟波等19名主要负责人目前没有开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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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凤凰县“813”叠桥事故第一责任人名单

(移交司法机关解决24人,其中最主要的负责人为14人)

1 .谢绍华、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1号拱施工队承包工头、片石进料承包工头。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2 .贺杰、路桥企业公路七企业项目经理部材料采购部负责人。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3 .王政、路桥企业公路七企业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人。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4 .夏友佳,路桥企业公路七企业项目经理部经理兼安的所有负责人。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5 .肖国强,路桥企业公路七企业经理。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6 .陈昕,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工务科副课长兼凤大企业工程部部长。 有玩忽职守的嫌疑。

7 .吴志华、凤大公路建设有限企业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8 .游兴富,湘西自治州公路局总工程师兼凤大企业总经理。 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9 .胡东升,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凤大公路建设有限企业董事长、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 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10 .余阳、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企业驻凤大公路现场监理处副处长兼现场监理。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11 .李宏广、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有限企业驻凤大公路现场监理。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12 .蒋建良,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05队湘西工程勘察院第四项目经理部经理。 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13 .张仕成,湖南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自治州分站站长。 有玩忽职守的嫌疑。

14 .杜崇烟,湘西自治州州委副书记、省长。 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的指导责任。 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由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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