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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5月14日(长江日报记者张东华)近日,居住在武昌区的李先生通过长江网城市留言板询问“为什么注册100万电商企业,不能使用民房?”
李先生对长江日报记者说:“我们想先在网店销售食品类产品,然后把自己名下的住宅所在地变成企业注册地址。 注册企业时未能通过。 想知道没能注册的理由吗? ”。

武昌区行政审计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根据《武汉市公司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可以办理电商企业,但公司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需要提供住房产权说明或住房租赁合同。 “李先生的企业登记企业地址是她自己名下的住宅,需要向她提供住宅产权说明,或者个人向该企业租赁的住宅租赁合同,可以申请企业登记。 ”。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根据市局颁发的《关于名称注册的指导意见》,对以“武汉”开头的企业进行注册注册,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湖北”开头的企业,要求注册资本101万以上,李先生可以根据该企业自身快速发展的诉求决定。

据悉,住宅注册企业的经营范围也有规定:“不得设立油烟、噪声、异味污染、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酒店、网吧等经营场所。” 李先生的企业主要经营食品类产品,经营范围内要增加“网上认可零兼营预包装食品”。
标题:“自己名下住宅注册企业需房屋产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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