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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孙满桃饰)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织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围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主题接受媒体采访。 他强调,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可以很好地实现民主的价值,体现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最高法院徐家新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司法民主”

记者表示,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每个公民真心对法治的信仰和尊重,也需要普通公民亲自参加司法活动的机会。 徐家新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让普通民众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加审判,并与法官一起审理案件。 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复制品。 这个制度之所以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复制品,是因为民主主义的形式除了选举以外还有两大功能。 一个是促进决定。 二是有利的导演。

“最高法院徐家新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司法民主”

徐家新强调,从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本质来看,担任人民陪审员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重要义务,公民当选人民陪审员后,必须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 首先,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注重从社会角度看问题,可以与法官专业化思维互补形成,有利于实现案件判决法理学情的统一,促进公正审判。 其次,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他们可以参与审判,在法院的审判活动中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后,经历了公正司法的全过程,可以成为法院审判的证人和推动者,大大提高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可程度。

“最高法院徐家新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司法民主”

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关于完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以单行法的形式确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年5月,经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部和10个省的50个中级、基层法院,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最高法院徐家新强调: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司法民主”

徐家新指出,关于在实践说明中比较有效的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习主席必须立即上升为法律。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草案)》。 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了草案。 今年上半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再次审议。 我相信人民陪审员法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制度一定能展现出新的生命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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