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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长春市区(双阳、九台除外,下同)和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长春市教育局8日发布了《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长春市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流程和重要时间节点,并对特殊群体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

入学要求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4年8月31日)且在市区和开发区有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的学龄儿童,均可在市区和开发区上小学。
学生入学方法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除就近入学要求,各城区和开发区应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应同步招生。
公立中小学
公立学校招生是按照学区划分计划组织实施的,即实行划片录取(录入:即录入学校报告;学习:即在学习期间。
划线录取应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当与其父母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当与实际居住地址和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父母在市区和开发区没有住房,并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出生后,他们在祖父母户籍地定居并实际居住,户籍从未移动,这被视为符合“两个协议”。

私立学校
私立学校为城市地区和开发区招生。各市、开发区应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批准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私立学校的注册在网上进行。如果申请者人数不超过登记计划,所有员工都将被登记;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报名计划,将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被私立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参与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计算机分配。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选择上初中的,应填写初中申请表,由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经市区和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
公立和私立学校的入学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申请公立学校并符合“两个一致性”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申请私立学校并通过注册和计算机随机录取获得学位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
第二阶段:根据“两个一致”的优先原则,第一阶段,所有城市地区和开发区将接纳已申请私立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未达到“两个一致”但未被公立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市、开发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实际地址,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招生安排。

第三阶段: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录取通过计算机分配获得空学位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
标题:2020年长春青年促进政策
地址:http://www.cwtstour.com/ccxw/22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