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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发布了《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明确了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流程和重要时间节点,并对特殊群体的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

入学要求
初中:所有在市区和开发区拥有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在小学完成义务教育的毕业生都可以在市区和开发区的初中入学。
录取方法
公立学校招生是按照学区划分计划组织实施的,即实行划片录取(录入:即录入学校报告;学习:即在学习期间。
划线入场应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当与其父母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当与实际居住地址和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学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父母在市区和开发区没有住房,并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自新生出生后,他们就定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地并实际生活过,而且户籍从未移动过,这被认为是符合“两个协议”的。

相关提示:长春市中小学招生“两个协议”是什么意思?
标题:长春小升初2020年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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