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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26日,长春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启动了2018年“快乐长春,让学生梦想帮助学生”活动,重点为中考和高考后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和帮助,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安心上学。

相关补贴政策由市慈善总会、市总工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市教育局实施。具体资助项目包括:为来自城市和开发区的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边缘家庭的学生以及参加了初中和大学入学考试的孤儿提供学生援助。高考资助标准为:低收入家庭学生和孤儿每人1万元(九台区和双阳区每人6000元),低收入边缘家庭学生每人5000元(九台区和双阳区每人3000元);中考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双阳区1000元/人)。

向已在全国工会援助管理系统备案的困难工人(移徙工人)家庭的子女提供学生援助。标准为:新生6000元/人,大专4000元/人,高中3000元/人;2018年,大学生从2000元/人增加到3000元/人,大学生从1500元/人增加到2000元/人,高中和中专学生从1000元/人。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和上述学校中具有正式学历的残疾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按照本科及以上6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1000元的标准,每人每年给予资助。国家承认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如国家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果全部课程完成并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将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

帮助所有被全日制高校正式录取的长春家庭的本科生、专科生和预科生申请学生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生活费。积极开展对努力通过教育摆脱贫困的学生的资助项目。2018年,长春贫困家庭大学(包括高职院校和专科院校)的学生将获得50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

相关政策咨询电话:长春市教育局:81151227;长春市总工会:88951991;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88671277;长春慈善协会:8782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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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市高考困难考生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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