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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以“促进消费、惠民生、增强活力”为目标,向社会发放了总额1亿元的“长春版”消费券,拉开了长春“惠满城”消费季的序幕,整体活动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30日。

获取凭证的方法:
使用阿里巴巴支付宝应用参与优惠券抢夺时,每位主管员工只能参与一次优惠券抢夺。成功获取优惠券后,“优惠券套餐”将立即存储在支付宝主页的“卡套餐”中。总共有40万张优惠券,数量有限。它们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发。

用法:
(1)每套优惠券5张,面额10元,合计50元。消费30元后可以使用一张优惠券,一次付款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同一个商家每天只能使用两张优惠券。
(2)消费券的适用范围涵盖长春市支付宝平台上所有具备完整资质的实体商户,消费券金额在支付时自动扣除。
(3)优惠券自获取之日起至6月30日有效。
(4)消费券不得用于网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得更改、分割使用、转让、出售或支取。
标题:2020年长春普惠消费券使用情况
地址:http://www.cwtstour.com/ccxw/29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