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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市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通知》,要求建筑物(工业园区)恢复工作后要落实“六个务必”。

长春市建筑物(工业园区)恢复要求

1.制定建筑物(工业园区)防疫应急管理方案,督促入驻企业落实防控措施。

2.要加强出入境管理,对进入企业的员工实行温度测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

3.定期对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并建立公园内道路、电梯、楼梯间、公共会议室和厕所消毒检查记录。

4.指定专人服务,减少人员接触,取消公共餐厅用餐,实行配送模式。

5.必须设置单独的隔离室,供企业中健康异常的人员隔离使用。如发现异常,应尽快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隔离和医疗等措施。

6.要落实公共服务人员和物品的防疫措施,禁用中央空调节,加强安全人员、保洁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等的卫生管理。,并对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消毒。

标题:长春市建筑物(工业园区)恢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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