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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市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通知》,要求企业恢复工作后要落实“六个务必”。
1.必须履行主要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员工管理必须严格。实施温度测量、筛选、隔离等措施。,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戴口罩,勤洗手,避免参加聚集活动。在疫情期间,安排较少的员工外出,严禁前往重点疫区。
3.必须保证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加强工作场所的整体通风,对办公室、生产车间、食堂、电梯、厕所等关键部位进行就地消毒。
4.我们必须保持安全底线。提前做好重点设施设备和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5.必须制定应急计划。如果员工出现发热、胸闷、疲劳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园区或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隔离、医疗等措施。
6.必须进行检查和整改。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防疫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建(产业园),必须服从统一管理。
标题:长春市企业复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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