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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和省人民社会福利厅发布了一揽子应急政策和措施,以确保防疫和控制工作,并支持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

应急政策

落实扶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将受影响的企业和积极恢复生产的企业纳入稳定后返回的关键领域;对于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提高回报标准,延长政策实施时间;降低中小企业稳定后回报政策的门槛。通过帮助企业稳定岗位,我们可以给企业输血,支持企业保护经营,确保社会稳定。

支持吉林省企业复工的应急政策措施

社会保险费的延期支付。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严重的中小企业,允许暂停缴纳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待遇。通过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降低企业的劳动成本,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支持吉林省企业复工的应急政策措施

介绍工伤保险的应急政策。明确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在防治COVID-19肺炎时,因感染或感染死亡,确定为工伤,以确保一线防控岗位人员无后顾之忧。

在紧急措施方面

全省全面实施社会保险业务“不见面”经办服务,采取网上、延时、预约方式,基本覆盖所有经办服务项目,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阻断疫情蔓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标题:支持吉林省企业复工的应急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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