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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端口号转移服务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端口号转移服务管理条例》,结合中国联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一、服务原则

保障用户选择自由,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加强客服人员培训,统一服务规则,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端口号转移服务。

二、服务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申请、办理和提供港口号码转移服务。

端口号转移业务是指蜂窝移动电话用户(不包括物联网用户)变更签约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且用户号码在同一本地电话网内保持不变的业务。

在此阶段不提供端口号转移服务的号码包括:

(1)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络号码为1349和174;

(2)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络号码为170、171、162、165、167等。;

(3)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络号码(如第146、148、149、140-144、1064段等。)和用于物联网应用的其他公共移动通信网络号码;

(四)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开展申请的条件

申请端口号转移服务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注册(以下简称“网络实名接入”)已在原签约电信运营商(以下简称“实施方”)进行。其中,个人实名上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居民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和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居住证、外国公民护照、外国人永久居民身份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现阶段,单位文件接入网络的政府和企业客户应将号码转移到自然人名下,然后申请携带号码上网服务;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二)在正常使用中(未挂失、停机等));

(3)与实施方结算已支付的电信费用,如有未支付的电信费用(如国际漫游费用等)。),同意执行方的付款时间和方式;

(四)与实施方没有约定在互联网上约定时限的,或者互联网上的时限已经解除的;

(5)自上次端口号转移(自然日)起已有120天。

第四,带好搬运材料

用户在中国联通办理端口号转移业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在实施方注册的号码用户的有效证明(同一个人实名上网的有效证明);

(2)有效的执行授权码;

(3)与申请开展业务的号码相对应的手机卡。

现阶段,原则上不提供他人委托的带入服务。

V.实施申请和实施过程

用户申请网络转端口号服务时,必须先与中国联通核对号码是否符合转端口号条件。如果满足可移植性条件,用户应向中国联通申请获取可移植性授权码,并前往电信运营商(以下简称“可移植方”)进行可移植性签约。便携性完成后,便携性方应向用户提供一张新的移动电话卡。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用户在办理端口号转网业务时,必须先查询该号码是否符合端口号转网条件。如果符合携带条件,用户应向携带方申请获取携带授权码,并前往中国联通办理携带手续,之后中国联通将为用户提供一张新的手机卡。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六.开展服务

中国联通作为运营商,为该网络的用户提供运营商条件查询服务、运营商限制取消服务和运营商授权码申请服务。

(a)开展条件查询服务

用户编辑短信“CXXZ# name # id number”,发送至中国联通官方客服短信平台10010,查询号码是否符合携带条件,10010及时反馈用户查询结果。对于符合要求的服务,如果端口号传入网络后还有其他服务受到影响,用户在反馈查询结果的同时会被告知受影响的服务,内容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将向用户明确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端口号转入网络后影响的业务,并通过客服电话向用户提供咨询渠道。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2)取消对提供服务的限制

不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四)项条件,且存在受端口号转移影响的业务的,用户可以申请解除携带限制。

对于那些不能在网上取消限制的用户,中国联通为用户提供了在自己所有的营业厅里取消限制的服务。如果在县级区域没有自己的实体营业厅,将确保至少有一个合作营业厅提供解除限制的服务。用户可以通过中国联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上营业厅或10010客服热线查看具体营业厅列表。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对本规则第三条第(四)项不满意的,中国联通将允许用户在申请取消在线时限且符合取消条件的24小时内将号码转入网络;对于受端口号转移影响的业务,中国联通将允许用户在申请解除限制服务后立即将端口号转移到网络。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3)拿出授权码申请服务

用户可以编辑短信“SQXZ# name # ID号”,发送到中国联通官方客服短信平台10010申请执行授权码,10010会及时反馈用户的申请结果。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如无端口号的网络转移后受影响的业务,将为用户提供立即执行的授权码,风险通知应真实、准确、客观;如果端口号转移到网络后有任何业务受到影响,将及时通知用户相关影响和解决方案,并在确认后向用户提供携带授权码。执行授权码的有效期为1小时,到期后可以再次申请;在授权码有效期内,用户只能办理支付、充值、挂失、注销、换卡和密码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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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引入服务

中国联通作为运营商,可以在每个营业场所的营业时间内,为有意携带本网站的用户提供运营商服务。营业场所包括所有自有的营业厅和该号码所属的其他渠道。用户可以拨打中国联通10010客户服务热线,查询营业厅的营业时间。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1)实现实名制要求

如果用户以新用户身份进入网络,将按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条例》进行处理。

(2)告知注意事项

关于端口号转移的注意事项,中国联通营业厅将通过“用户通知(引入用户)”明确通知用户,请注意:

1.由于技术和设备的差异,用户可能需要更换终端;

2.用户激活新卡的时间和网络切换周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影响正常通信;

3.用户在向送货方申请送货服务时需要结清未支付的费用;

4.用户在转出方享有的积分、信誉、贵宾级别和各种优惠不得继续使用;

5.承运人及其合作伙伴提供的某些服务(服务)可能不再使用;

6.用户需要及时向社会上与号码相关的服务提供商告知号码转移的情况;

7.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请阅读《用户须知》(引入用户),并在用户了解并接受上述引入注意事项后签字确认。

八、端口号转移网络的使用

(a)权力和责任的划分

中国联通收到端口号转移成功的通知后,网络切换完成。网络切换完成前,端口号转移用户的原手机卡正常使用,运营商为端口号转移用户提供电信服务。网络切换完成后,端口号转移用户的原手机卡无效,运营商与端口号转移用户之间的电信业务关系终止。同时,新的移动电话卡被激活,并且运营商为端口号转移用户提供电信服务。在网络交换完成之前,运营商不得向端口号转移用户提供电信服务。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入局方应与入局用户签订电信服务协议,原则上入局用户享有与该网络新用户同等的权利。

(2)余额和票据处理

在端口号被转移到网络之后,运营商和用户之间签署的电信服务协议以及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将自动终止。当用户登录本网站时,转出方应处理转出用户账户的余额,并按规定提供计费服务。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3)承运人费用的回收

端口号转移完成后,运营商负责通知用户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运营商结算电信费用,并出具电信费用单。用户应当按照支付通知的要求向承运人支付费用。逾期付款的,承运人可以通过与用户约定的方式收回相关电信费用。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4)处理网络间的障碍

中国联通建立了通信障碍处理系统,以确保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当用户出现通信障碍时,相关电信运营商应相互配合,积极妥善处理用户通过端口号转移的通信障碍。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5)号码返回的要求

入局用户号码注销后,入局方不得继续使用该号码,并应在《电信业务规范》要求的最短冻结期限后5日内,将该号码返还给原使用该号码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九.协议管理

(一)网络接入协议管理

中国联通与其用户签订的网络接入协议将包括以下内容:

1.用户有权选择端口号转移服务并根据本规则申请;

2.引入用户网络接入协议生效的时间节点;

3.在处理端口号转移业务的过程中,将向端口号转移的集中业务管理系统提供必要的用户数据,用于比较运营商和运营商注册的证书信息是否一致。

(二)新协议管理

自本规则颁布之日起,中国联通与用户在互联网上新签署的约定时限的协议将包括用户单方终止协议的责任和方式。

(三)旧协议管理

在本规则发布之日前,中国联通与用户在互联网上签订的协议具有约定的期限,如果不包括用户单方终止协议的责任和方式,中国联通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另行规定。用户对中国联通规定的解散条件有争议的,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X.补充规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行业法规发生变化时,本规则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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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联通的端口号转移服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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