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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发布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流动资产投资余额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5%;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房地产相关金融产品和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75%,单个项目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50%。

保险公司应根据投资账户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流动性管理方案。投资账户可以链接到一个或多个投资相关的保险产品。与投资相关的保险产品至少与一个投资账户相关联。保险公司在将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提交中国保监会审批或备案前,应完成投资账户的设立。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受保人有权选择投资账户。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固定收益资产、上市股权资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房地产相关金融产品和其他金融资产。

标题:保监会规范投连险 投资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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