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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可以促进一个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该地区的精神文明水平。为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我市制定了《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5月1日,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

这些部门单位被“分割”

《条例》规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是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居民委员会(社区)、村民委员会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和督促居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环保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福利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垃圾分类;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农业和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5月1日,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

生活垃圾是这样分类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计划》规定了生活垃圾的类别,分为三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可回收材料。《条例》在国家规定的“三类”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垃圾”一类。“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可回收材料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5月1日,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

《条例》第三条还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建筑装饰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垃圾、绿化作业垃圾、动物尸体、粪便等非生活垃圾有独立的收集运输组织体系和处置方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分别管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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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是这样收集和运输的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基于四个分类,根据生活垃圾的组成、属性、利用价值、处理方法和对环境的影响,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同的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垃圾不落地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或者堆放。禁止在街道与临街建筑之间的范围内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垃圾池等收集容器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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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是这样处理的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加快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等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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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和末端处理的有效对应,《条例》第31条补充规定“未建立餐厨垃圾末端处理系统的区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和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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