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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定价史上最大的改革开始了,并正式进入了市场化监管的新阶段。
昨天,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药品价格改革推进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从2015年6月1日起,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将被取消,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除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等少数特殊药品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前仍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其他药品取消政府定价。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价格是由市场以不同的方式形成的。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两个配套文件立即出台。在过去的20年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166个药品价格改革文件立即被废止。

改革后药品价格会上涨吗?中国医药(600056,股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向《中国商报》记者明确表示:“药品价格不会出现大的波动,也不会出现涨价。”

本报记者采访的许多行业专家也认为,取消政府定价后,政府部门对药品价格的综合监管和多重约束机制仍将保持药品价格稳定。
药品价格将保持稳定
普通人(603883,古巴)最关心的是药品价格管制放开后药品价格是否会上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昨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招标采购机制的制约,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但也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会因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而发生变化。其他因素也会改变。”

该负责人还表示,新的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将对市场交易价格起到很强的导向作用,特别是加强医疗保险与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这将推动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积极降低采购价格。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动态调整。经过几轮调整,能够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保持药品价格在合理水平。

“药品价格进入市场形成时代后,价格波动是正常的,但波动不会很大。改革后,低价药品和妇幼药品可能会略有上升;在招标采购和谈判定价政策的限制下,其他药品价格不会大幅上涨。”北京大学国际医学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石鲁文给出了这个判断。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对《中国商报》记者说:“在过去的20年里,市场上大多数价格管制政策的取消,将极大地体现市场公平原则,有利于企业。完全的市场竞争。”

他告诉记者,以前的药品差价率规定,药品进医院要留出15%的顺价奖金,医院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往往会有更大的动力去销售高价药品。改革后,取消了15%的限制,低价药品的利润比高价药品多了空空间。医院不再有那么多购买高价药物的动机,这减轻了病人的药物负担。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也认为,政府放开药品价格管制不会导致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或上升。此外,竞争不足的药品在未来也将面临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的约束。

“即使有些药品由于竞争条件、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等原因而出现不合理的涨价。,它们将受到价格行为监督机制的控制。”中国药科大学药价研究所所长常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天津医药集团董事长李静认为,医药企业要想充分享受药品价格改革的红利,只能依靠加强研发。“取消政府限价后,企业利润空将进一步压缩为完全竞争的药品;只有专利药和独家药,企业才有更大的空议价空间。”

政府转型的“调节器”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药品终端市场规模达到1.33万亿元,约合2150亿美元——这一数字相当于全球药品销售额的20%;根据国内药品市场15%的增长率,5年后,中国药品销售额将接近全球药品市场的40%。此次发布的药品约有2700种,占中国药品市场的23%。

因此,这份涉及3000多种药品的价格改革文件一度被称为“最大的一步”和“远远超出预期”。
随着《通知》的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20年来发布的166件药品价格管理文件立即被废止,原研究药品相关的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和优惠定价也正式取消。

在国际上,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相对成熟和统一的国家和地区,市场交易价格不受直接限制,通过加强对医疗保险、采购和价格行为的综合监管,逐渐成为主流。

昨天公布的《通知》规定,药品价格将根据不同品种分为五种管理办法: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疗保险部门和有关部门将制定制定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的程序、依据、方法等规则,并探索制定。制定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协商的价格形成机制;医疗保险目录以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物、国家免费的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避孕药具,价格通过招标或协商形成;对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考虑到严格的生产流通控制、临床使用规范、价格和市场稳定,仍暂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对于其他原属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生产经营者仍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行定价。

“事实上,通过医疗保险的支付端口来调节药品价格是世界上比较普遍的方法。谁付钱谁来协调和控制价格是最合理的。医疗保险作为药品购买者进行价格谈判是合理的。”于明德说。

在昨天同时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中,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

《中国商报》记者还了解到,包括完善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建立统一的药品价格和跨部门市场交易信息平台,加快与医疗卫生、医疗安全、药品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药品价格和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告系统,掌握真实的药品交易价格数据,开展药品成本和价格专项调查等。也会同时进行。
标题:最大规模药改启动 价格为何不会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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