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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谈到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时,国土资源部部长蒋大明说,《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实施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们必须全力推进。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随着《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倒计时”的临近,国家级房地产登记和大部分省级机构的职责已经到位,市县两级整合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快。

具体来说,首先,在2015年,我们必须及时出台房地产统一登记的实施细则,并尽快颁布和使用统一的书证;二是以市、县为重点,推动地方政府加快职责整合,力争年内基本完成;三是启动房地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另外,要选择一些地方率先建立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窗口。

地籍部更名为房地产登记局后,国土资源部开始负责指导和监督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和海域的房地产登记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和房地产权属争议调解工作。目前,国家一级的机构整合已经到位。

同时,自2014年以来,地方房地产登记职责整合有序推进。目前,全国已有31个省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登记工作。其中,天津、河北、山西等24个省(区、市)已将房地产登记职责纳入国土资源部门,江西、山东、山西明确了省内县级职责的整合方向。四川泸州、贵州六盘水等6个市州完成了市级统筹,贵州宫姝、余庆等8个省完成了市级统筹

国土资源部表示,“市县两级房地产登记机构整合进展缓慢,是目前房地产登记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对此,房地产登记局负责人表示,近期国土资源部和中央编办将联合发布地方房地产登记职责整合指导意见,确保2015年省、市、县三级房地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基本到位。

房地产登记局局长王光华早些时候表示,目前,全国房地产登记的职责和机构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但市县两级职责和机构的整合总体上还没有启动。他认为,“房地产登记工作的关键在地方,尤其是在市县两级。”

2014年12月22日,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王光华说:“暂行条例实施后,如果房地产登记的职责和机构不到位,房地产统一登记不能按规定执行,就可能面临行政违法的尴尬局面。”

《经济信息日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1月初,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实施〈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通知指出,整合房地产登记职责是顺利实施《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关键。因此,要求全国所有相关单位必须加快房地产登记责任的整合,特别是市县两级机构责任的整合。

具体而言,要求各地制定详细的房地产登记资料移交计划,并指定专人按计划进行房地产登记资料移交;同时,全面清理和整理房地产登记历史数据,整合区域内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和海域登记数据,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整合和数据库建设的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房地产登记信息数据库。(高伟)
标题:《条例》将实施 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待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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