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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判决被判10年半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所原所长陈勇收受曹殊君的贿赂,因受贿44.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二审法院认定,2004年至2012年期间,陈勇在担任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研究所所长期间,利用其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三次收受买方曹殊君41万元的贿赂,以帮助曹殊君成功中标研究所购买的医疗设备。

广州市人口和计生指导所原所长受贿44.1万

此外,在出售国有资产的过程中,陈勇还接受了广州双友计划生育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1万元,帮助田某在计生委出售公司的过程中成功收购双友公司。

广州市人口和计生指导所原所长受贿44.1万

事发后,被告陈勇提取了部分非法所得4.1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勇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广州日报记者林)

标题:广州市人口和计生指导所原所长受贿4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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