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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伊犁河谷位于祖国的西部边陲,山清水秀,林草茂盛。它被称为“塞外江南”,是新疆重要的粮食、畜牧业和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在多年履职实践中深刻认识到,以农村信用体系试点地区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是实现金融与“三农”协调发展的根本出路。

2013年,伊宁县被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推荐为“国家信用县”,2014年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新疆唯一的“国家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经过几年的努力,以伊宁县为代表的伊犁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果。

建立共识,务实创新
近年来,伊犁州一直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参与;行人促进和多方支持;先试点,逐步推进;“积极创新,争取实效”,伊宁县作为农村人口和农牧业比重较高的县,率先在新疆建设农村信用体系试点地区。2011年9月,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伊宁县确定为新疆唯一的“自治区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并在伊宁县举行了现场颁奖仪式,导致伊犁农村信用体系试点地区建设的深化。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信贷管理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领导多次赴伊宁县进行农村信用体系试点地区建设调研和指导,对试点地区建设各项指导意见的出台和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伊宁县先后出台了《伊宁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信用工程”的建立将纳入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合创先”活动、“管村强村”工程、“五好”乡镇党委、“五好”村党支部班子的考核范围,农村“信用工程”的建立将与政府“诚信社会”建设有机结合。同时,地方财政积极出台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相匹配的优惠政策。2014年,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对从事水产养殖的信贷用户给予不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

强大的数据库是发展农村信用体系的基石。早在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和伊宁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确定了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信用信息指标,并率先在新疆开发了“农民信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版)”。2011年,该系统升级为“信用工程管理系统(在线版)”。自2012年以来,按照《金融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指标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了信用评级标准,全面开展了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备案工作。

目前,伊宁县作为新疆唯一的“国家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2014年10月,《金融时报》专题报道组“金融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赴伊宁县进行专题采访。

信用桥梁、合作共赢
争创“信用用户”、“信用村”、“信用村”的风气已成为农村的普遍做法。经过多年努力,截至2014年底,伊宁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实现三个“100%”。全县8万农民100%建立了农民电子信用档案,141个行政村被评为“信用村”,20个乡镇被评为“信用村”。

随着试点地区建设的深入,“守信受益、失信惩罚”的信贷机制已经形成,并在信贷资源配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辖区内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采取优惠利率、增加信贷、降低门槛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农牧民金融服务需求。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对农牧民进行评级和授信,开展了“优良农户”金融培育项目;农村信用社对aa级以上信用用户采用“一户必还”的利率定价模式;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选择伊宁县开展新疆畜牧业贷款业务试点;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对伊宁县实行再融资倾斜政策。截至2014年12月底,伊宁县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占全国农业金融机构再贷款余额的第一部分。

随着农村信贷环境的改善,伊宁县金融机构逐年加大支农力度,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县域经济与金融呈现良性互动发展格局。截至2014年底,伊宁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71.04亿元,增长31.35%(伊宁县是伊犁州唯一一个不良贷款县)。其中,涉农贷款余额65.53亿元,是2008年底的7.47倍。2014年,伊宁县预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3.16亿元,比上年增长21.7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1000元,比上年增长821元。

相当关键的深度扩展
在试验区的带动下,伊犁州8个县、3个市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截至2014年底,共有439,255户家庭拥有信用档案,信用评级为370,000,分别占所有家庭的92.96%和78.31%;在已建立信用档案的农户中,有37万户农户获得了贷款,占84.48%。

察布查尔县借鉴丽水模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目前,由察布查尔县政府组织开发的“察布查尔县农民和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已记录农民信息2.03万条,占农民总数的67.66%,并取得初步成效。

尼勒克县以“红色信贷”为切入点,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4年,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为1192名农村党员办理“红色信贷”3457.8万元,贴息111万元,创收2614万元,带领群众增收1361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霍城县引导农村信用社积极创新,推进“双信共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霍城县信用用户评估步伐明显加快,信用乡镇评估取得历史性突破。2014年末,支农再融资余额同比增长118.55%;县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累计金额同比增长59.09%,在伊犁州8家农村信用社中排名第一。

新源县地方党政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从2008年至今,新源县连续七年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县委、政府对各乡镇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并设立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个人奖,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和奖励,有力地推动了县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
标题:不信东风唤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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