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55字,读完约2分钟
■我们的记者丁鑫
昨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扩大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促进国际商业贷款支持“引进来”、“走出去”,推进外债管理改革进程,决定将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天津、福建(厦门)和广东(深圳)。今年1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上海试行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知规定,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审批应注意三个原则:一是有良好的偿债措施;二是资金必须用于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以及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用于贸易融资和其他短期目的;第三,资金不得结算使用。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金融行业研究员卞效愚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外债管理包括银行外债、政府和企业外债、贸易信贷等。通知的发布将有效帮助这些地区的企业和政府利用外债刺激经济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它还将吸引外资进入国内企业,达到“引进来”的目的。

根据边小玉的进一步分析,另一方面,它将为内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有利于内资企业“走出去”,进而通过扩大外债管理试点促进实体经济的“走出去”和“引进来”,使我国外债管理的改革进程得到进一步推进和完善。

招商银行(600036)相关行业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试点已扩展到三个城市,将进一步改善和完善以往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不同城市的运作获得更有效的发展经验,为今后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的推进增添新的动力。
标题:三城市试点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改革
地址:http://www.cwtstour.com/ccxw/100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