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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发布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据业内人士透露,《指引》将对规范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起到很好的作用。

股票质押式回购风控指引发布

《指引》主要要求券商开展此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整合方准入管理、基础证券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和违约处置管理;其中,《指引》规定单一整合方的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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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净资本管理方面,《指引》规定,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具体比例;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发展和市场变化,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进行压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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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的证券的获取方面,如果本指引的标的证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证券公司应认真评估标的证券质押的风险:一是单笔标的证券质押金额占总股本的50%以上;二是标的证券上市公司前一年亏损,今年能否扭亏仍不确定;第三,标的证券最近涨幅相对较高;第四,与标的证券相对应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五是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与标的证券相对应的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和实际控制人;第六,证券公司认为还有其他风险较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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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还应根据参与方及标的证券的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履约保证率;应建立持续的管理体系。

根据指引,证券公司应建立标的证券管理制度,明确标的证券的筛选标准或准入条件、质押率上限、特定项目标的证券质押率确定机制、标的证券集中管理机制等。,并指定调整机制以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和更新其适用性。

标题:股票质押式回购风控指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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