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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财经纪律,财政部19日宣布,将于3月20日至4月20日组织对地方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地方盘活金融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检查对象包括省(区、市)、地(市、州),覆盖面达到100%,并随机抽取部分县级财政部门。检查方法是下一级检查,即专员办负责对省级进行交叉检查,并抽查不少于2个城市;财务部(局)(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除外)负责组织检查员在其他城市进行抽查,每个城市至少抽查一个县(县级市、区、旗)。

财政部将开展地方盘活 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

根据通知,此次检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各地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算统计和整体使用情况,了解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结构、平衡状况、变化及沉淀原因。重点检查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问题。

财政部将开展地方盘活 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

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清理从一般公共预算中结转的剩余资金;清理政府资金预算结转;转移支付余额资金管理;管理从部门预算结转的盈余资金;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基金的管理;其他情况,包括收入支付管理、偿债准备金管理等。

财政部将开展地方盘活 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

根据通知,财政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按资金分配渠道追回违法违规资金,启动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机制。

标题:财政部将开展地方盘活 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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