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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信息纵横”报道,耗资约1亿美元修建,占地约7000平方米的深圳“海上皇宫”,直到昨天( 18日)才成为废墟。 附近的渔夫说,水上作业部分,即“海上皇宫”和“中庭”平台上的房屋主体,基本拆除,富裕堂堂的建筑物基本消失。
对此,该建筑物的主人郭奎章除了提起诉讼外,最近还以公审的形式向深圳龙冈区海洋局提出了六个问题。 其核心是一句话,为什么说做证书时不能遵循、不做、解体时海上精英娱乐有限企业是违法的? 中央局记者对此采访了郭奎章和海洋法律专家。 郭奎章提出的六个问题是否合理,是否逐一解答?

热点:“海上皇宫”主人:建筑被拆法律还是舆论之意?——

18日深夜,记者转动郭奎章的电话,在电话那边好像很累。 这件事郭奎章已经对不同的人说了好几次。 这是因为面对问题,他回答得很流利。 说到海洋皇宫的命运,有几次短暂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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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奎章:那毕竟是我花了八年心血建造的,那不仅仅是建筑,其实是新的海洋模式。 我们希望被社会利用,不管其归属权如何。 现在看到被破坏了,真的很难过。 首先是资产上亿的艺术作品,而且世界上的浮岛是我们唯一成功的。 不是技术含量有多复杂,大家都只有概念,实际操作成功的人不多。 我们是唯一的操作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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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奎章向深圳市龙冈区海洋局提出的六个问题中,第三个是“2003年建成以来,《海上浮岛》开始申请海域录用证,相关资料为《给你什么》。 相关部门不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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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新法、新法和不视为违法。 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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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海域法规定,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体采用海域,都必须首先取得海域采用权证明书。

除了“无证”,郭奎章至少有三种不满。 第一,浮岛,顾名思义,可以移动。 深圳市龙冈区没有把海上皇宫转移到郭奎章,而是直接进行了拆迁。

郭奎章:我们不是固定建筑。 我们可以移动。 根据法规,我认为这是违法停车。 你可以把车停在有停车条件的地方,但你无权弄坏我的车。

当然,郭奎章也认识到,如果海域不采用权利证书,这个转移就没有实际意义。

郭奎章:问题是,我们搬到了另一个海域,在任何海域,都没有办理过海上浮游物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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