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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朱海洋
“眼睛密不透风,小鱼、小虾别说断网了,还能拖到海里的泥里。 这样下去,总有一天在海里捞鱼会“在海里捞针”! ”
近年来,由于过度捕捞,我国近海渔业资源迅速枯竭,休养近海迫在眉睫。 去年,农业部在浙江召开了首次现场会议,全面吹响了清理“绝户网”和“三无”渔船的号角。 有一年,最近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再次在浙江举行推广会,向“绝望网”出击。

农业部于2004年颁布实施了《海洋渔业网具最小网眼尺寸制度》。 但是,直到今天,违章渔具不仅越来越凶、量大、被禁止,而且成为近海渔业资源的“最大杀手”。 治好这个疑难病症为什么这么难?

渔业法执法“不敢处罚”
“辽宁沿海各地为广大渔民,首要收入靠捕鱼。 其中许多渔民几十年来一直使用违章渔具进行生产工作,这些渔具几乎是他们所有的积累。 这部分人既不讨厌也没有能力,变成了其他的捕鱼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执法? ’说到困难,辽宁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荆南进开山。

河北省农工办公室副主任刘振洲表示,违反“绝户网”等渔具的渔民一般是靠渔业生活的社会弱势群体,由于缺乏其他就业技能和渠道,渔业执法部门容易与生存权发生冲突,出现“依法难以依赖”的不自然现象,

山东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崔凤友告诉记者,违章渔具的配备整理,不仅涉及网络事件,还涉及民政、公安、司法、工商等多个部门,单靠渔业单一部门,根本难以破解这一“顽疾”,由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

据悉,浙江从去年开始由省委、省政府主导,重磅推出“渔场修复振兴工程”,全省近海地区大力开展“一打三整”行动。
别违反,谁说了算?
会议上,许多近海渔业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不期而遇地讲述了当前“标准不明”的困境。 以江苏为例,该省海洋渔业局副巡视员赵钧经常发现,在日常渔政执法中,渔民将渔具改为五花八门,无法与现有的准用和过渡渔具目录相对应,执法人员现场难以裁定,在长江和内陆水域,没有统一的网具名称目录和网眼大小标准

那么,因为涉嫌违法渔具,到底是谁来鉴定的? 赵钧表示,由于尚未确定是否有合格的渔具渔法鉴定机构向司法部门备案,案件移送检查中困难重重,到处碰壁。 “准用渔具目录和渔法鉴定机构需要尽快确定并对外公开,这些对于渔业与海警、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实行联动联系具有重要意义。 ”

发现目前我国海洋渔具目录的标准分为准用、过渡和无效三类,最不自然的是过渡渔具,存在许多模糊的概念。 对此,会议上不少建议,便于管理和执行,能否“不设置过渡渔具”。 此前,广西一般通过地方立法,将部分过渡性渔具纳入禁止范畴,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多使用国家标准。

违反渔具来源谁来管理?
在“绝户网”乱象中,最严重的是电脉冲、多层囊网、地笼网、滩涂网、珊瑚网,多位会议代表提出,必须从战略上采取“疏松耦合”,治理违章渔具的生产源,才能迅速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简单地说,背后也有困难。

“渔具的生产和销售涉及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渔业执法机构不享有实际监管权,仅靠单一机构无法有力打击,特别是对销售最小网尺渔具的行为,没有相关处罚规定。 ”。 福建省海洋渔业局执法总队总队长叶建平说。

作为全国“绝户网”打击的先锋,今年年初,浙江全面启动“幼鱼保护攻坚战”,通过渔具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探索建立渔获物收购销售记录制度,基本上禁用渔具和“密眼囊网”的陆上、船上、海上渔具

“我们的战略是深化渔政、工商、经信、公安、海事、交通警察、路政等部门的协同机制,密切关注海上偷猎、陆地偷运、市场走私、商家滥用等产业链各个环节,建立禁止和违章渔具的长期管控机制,建立海洋渔业渔具基本合规机制。 ’浙江省海洋渔业局局长黄志平说。

在重庆的一条男性河里,电鱼触电当场死亡。 (记者青一航说) 7月2日上午10点多,永川来苏镇浪门滩发生悲剧,村民庞在电鱼时触电身亡。 情节严重,没收渔具、吊销渔业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可以没收渔船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部继续推进违章渔具清理整治工作,近期,农业部组织沿海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在浙江召开违章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总结和交流浙江等省的经验,下一阶段继续开展违章渔具清理整治工作,并重新动员部署。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范围组织违章渔具清理整治工作,各地加大执法力度,违章渔具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标题:“整治“绝户网”,为何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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