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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控境外输入性疫情,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COVID-19肺炎疫情联合防控机制》的相关要求,现将吉林省境外归国人员集中隔离和确诊后的相关费用分担机制公告如下。
集中隔离期间住宿费用集中隔离期间海归住宿费用由海归自行承担,费用按照适度、负担得起、不高于上年同期的原则计算后公布收费标准。对于确有困难的,当地政府将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可酌情减免费用。
海外人员返回到长期隔离程序
1.从国外进入(返回)我市的人员,其亲属或本人应提前1-2天向其进入(返回)的单位(企业)和社区(乡镇)如实申报姓名、联系方式、国家、返回日期、交通和健康状况。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县(市)区、开发区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班车,并直接送至集中隔离点或家庭隔离点。
二、境外入境(回国)人员到达我市后,应主动配合温度检测、证件查验,在集中隔离观察点或实行严格的家居隔离14天。
三、海外入境(回国)人员有发热或上呼吸道症状时,应立即联系社区(乡镇),由120车运送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治、观察。
四、本公告发布前已进入国家的,应立即向相关社区(乡镇)报告,采取隔离措施。各社区(乡镇)应加强监督,提供卫生管理服务。
标题:长春的集中隔离点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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