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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的十项政策措施,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27项服务措施,支持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具体内容如下: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行政许可网上处理

1、实行登记“网上办公、电话办公、邮件办公、预约办公”。市场主体可以登录“吉林市场主体电子窗口系统”,在线办理注册的设立、变更和注销。提交电子资料完成业务申请,业务系统通过短信通知处理结果,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纸质营业执照。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可以通过国家电子商务许可应用程序和支付宝应用程序申请和使用与纸质商务许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商务许可。

3.办理一级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明、一级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二级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新设)、检验机构资质认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可登录长春市政务服务系统预约,申请材料可邮寄。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4.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可以利用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上的“长春市特种设备企业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特种设备施工通知业务,在线填写施工通知信息,指定专人进行在线试用,全程在线工作。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5、生产和销售防疫用品的企业注册实行特食特办。

6、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等医疗隔离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业务备案等医疗防护产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后,可直接在窗口办理,符合条件的材料可立即发放。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7、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现场核查的,低风险委托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局进行现场核查。

延长行政许可期限

8.在防疫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将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

9、因疫情影响不能完成特种设备更换的生产单位和检验机构,可以申请许可延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特种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以顺延至疫情解除。如因疫情无法按期申请计量标准复核,可延期至疫情解除,证书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实施审慎的科学监管

10.合理维护认证。在疫情解除之前,认证机构应将现有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推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并结合其自身的认证证书更新/维护程序。对于因疫情影响而无法接受监督检查/工厂检查的企业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暂停认证证书的期限可推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11.管理谨慎操作的异常列表。煤、电、油、气、暖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医疗保健、食品药品管理等特殊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在防疫控制期间起着重要作用,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已被列入企业例外清单,企业申请后如符合要求,应紧急处理,简化流程,尽快迁出。因疫情造成暂时损失的企业,暂不列入业务例外名单。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12、加强食堂防疫和指导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并帮助企业恢复食堂用餐。加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企业复工复产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员工用餐安全。加强疫情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如果员工的健康证明因健康证明过期而无法返回工作岗位,健康证明可延长至疫情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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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措施,加强对转移供电主体电费收缴环节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企业不合理收费,确保政策红利落实。

14.加强防控材料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的市场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护材料生产领域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1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置相关价格举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恢复生产有序进行。

快速办理商标、专利和质押融资服务

16、网上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为商标质押登记业务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相关业务尽快办理。

17.在防疫期间,专利质押登记将通过“网上办公”和“邮局”的方式立即受理。对于生物医药、检测试剂、疫苗生产等与防疫相关的医药企业,在获得专利质押融资贷款后,将组织申请吉林省质押融资贷款贴息后的补贴项目,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鼓励合作银行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审批程序。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服务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评估成本酌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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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业技术服务

18、为企业提供在线条码注册、续展等业务。提供QQ和24小时电话热线咨询服务。

19.为企业提供免费的商品来源数据采集,保证数据在24小时内通过编码中心的数据平台共享到各大电子商务平台,提高商品货架的效率,保证企业生产的防疫用品尽快进入流通领域。根据企业需要,配合企业制定或修订相关产品标准。提供防护装备及配套产品的标准信息查询和标准文本,并向社会提供免费的标准查询和标准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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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在防疫期间,产品检验检测业务的全过程将是“网上,不开会”,委托检验检测业务将在网上办理。为本市企业生产的漂白粉、漂白粉液、纸巾、湿巾等防疫产品提供免费检测和紧急服务。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交的产品,检验检测费享受50%的优惠。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1、对防疫期间恢复生产的企业提出特种设备检验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要求,开辟绿色通道,缩短检验时间,实施快速检验。

22.用户可以通过网络报名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考试。

23、市专项检查所增加网上支付服务,提供检查报告邮寄服务。

24.在疫情防控期间,市计量所与九台、双阳三县(市)计量技术机构实施在线或电话受理,并在线下分批发放计量技术服务。为防疫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提供计量技术服务。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减免技术服务费

25.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调整条码系统维护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加入费和系统维护费将分阶段下调。

26.在防疫期间,市级及3个县(市)、九台、双阳计量技术机构将对恢复生产企业的计量器具(非强制性检定仪表)的检定、校准和检验项目的费用减免50%。

27.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业务费用,如旧电梯的安全风险评估、企业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控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等,在原有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75%。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7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据悉,上述服务措施的实施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COVID-19肺炎疫情完全解除时止,除非有特殊规定。相关内容由具体执行单位或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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