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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p2p平台招募了大量原本是保险公司个人保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员工引诱消费者投案后购买p2p产品;或承诺p2p产品高回报,并诱使保险消费者承诺保单”。昨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醒保险业在不久的将来p2p平台的风险。

p2p平台中有两种常见的非法手段。首先,作为保险公司的员工销售p2p产品。少数从事保险销售或熟悉保险销售业务的p2p销售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员工,借口赠送礼品或升级保单,骗取保险消费者的信任,然后获取保险消费者的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和其他个人信息,以诱使消费者在投降后“升级”购买p2p产品;其次,它承诺p2p产品的高回报,并诱使保险消费者承诺保单。一些p2p平台销售人员声称,该公司开发的“保单收入补偿产品”的年化回报率为18%,甚至超过20%。在如此高的收入下,保险消费者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诱惑。

因此,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投资者,保险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必须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当有保险销售人员销售所谓的p2p或其他非保险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应提高警惕,注意核对相关凭证。与此同时,绝大多数保险消费者不应因其“贪婪”而受骗,并警惕以p2p名义非法集资。

由于保险理财产品的功能相对完善,保险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一般只有4%-5%。但是,与其他行业理财产品相比,保险理财产品也承担一定的保险责任,保险消费者在理财的同时也享受到了保障。因此,超额回报显然不是保险产品。中国保监会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科学理财的同时,保持警惕,提高警惕,防止个别犯罪分子借机欺诈。

中国保监会还提醒消费者考虑自己的需求,谨慎退保。
标题:保监会再度警示P2P平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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