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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财政部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尽快将全部财政资金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加强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的资金监控。
意见认为,应扩大动态监测范围,逐步将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单位实际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动态监测范围,最终将动态监测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资金和所有预算单位。此外,建议加强国库内部控制,加快国库内部控制建设,认真明确国库业务流程和风险点,完善收付控制方式。
标题:财政部:尽快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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