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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报社记者的一个女朋友要离婚了。在她的询问下,该报询问了来自北京寒浞律师事务所的邓恒衡(音)关于如何分割离婚财产的问题。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往往成为财产分割的核心。处理各种房地产问题已经成为离婚案件中的一个难点。鉴于离婚诉讼中可能涉及的房地产问题,律师们已经一一梳理过了。

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地产
一方支付全部费用,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不管这笔钱是他自己的还是他父母的,这笔钱显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一方全额支付购房款,但以另一方的名义登记,则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双方是否有房地产协议,以另一方的名义登记的原因等。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完全给对方,另一种是与双方分享。

一方全额支付货款,货款以双方名义登记,一般属于共有。以双方名义登记的双方出资均为共同所有。如果双方都以一个人的名义出资登记,还需要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和分析以一个人的名义登记的原因。

贷款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如果该房屋是以首付款人的名义登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财产属于财产登记方,未清偿的贷款为财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支付的金额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财产登记方在离婚时向对方进行补偿。

婚前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如果首付和还贷都是婚后的,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全额买房不一定是共有的
婚后购房,即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如果双方父母所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个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可视为双方根据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同拥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一方以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父母一方为其子女购买的房屋的产权以投资者子女的名义登记,则该房屋应被视为父母仅给子女一方的礼物,该房屋应被视为配偶一方(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有四种特殊情况
在离婚诉讼中,有四种情况下不处理房地产:首先,在农村住宅上非法建造的小房产。第二,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为双方使用。获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通过另一场诉讼解决。第三,夫妻双方只有这栋房子,还有贷款没有还清,双方都想要房子的所有权。贷款还清后,可以单独结算。第四,夫妻居住的财产以第三人的名义登记。因为它涉及到外人,所以通常是分开处理的。朱迪
标题: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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