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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还将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吸引海外在华消费,促进中医药卫生服务“走出去”。

中医药未来5年发展规划公布 将沿“一带一路”走出去

◎每个记者王雅捷都是北京人

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据《国家商报》记者了解,此次发布的上述计划已经全面部署了中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是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中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计划。

中医药未来5年发展规划公布 将沿“一带一路”走出去

其发展目标包括: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加快中医药卫生服务发展,大幅度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创新技术手段。

规划表明,中医药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务院将选择可持续发展项目,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医药卫生服务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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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中医养老试点方案

从规划角度看,国务院将鼓励建设以中医健康养老为重点的养老院和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中医诊室,重点防治老年病和慢性病。促进中医医院、养老院和康复机构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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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重要的是,未来五年,全国将积极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试点。

具体来说,我们将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试点,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主要模式和内容。包括: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新机构,重点进行改造和社会资本投资,建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重点的养老院和疗养院;探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的新模式,拓展社区和家庭中医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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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国务院将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吸引海外在华消费,促进中医药卫生服务“走出去”。

未来五年,为吸引海外消费,国务院将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立中医医院设立国际医疗部门或涉外服务部门,鼓励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服务模式,为海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医疗服务。同时,支持优秀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海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等中医药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海外营销网络。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开发能力的中医药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鼓励中医院校到国外办学。鼓励援外项目与中医药卫生服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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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在中医药服务贸易方面,“先试”,即支持一批具有明显市场优势和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打造一批特色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机构),打造一批综合实力强、国际影响力突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中医药贸易、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开拓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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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东盟(10+1)、澜沧江-湄公河对话与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为平台,在边境地区建设民族医药产业带,提升民族医药、医疗保健、健康旅游和服务贸易服务能力,提升R&D民族医药及相关产品生产制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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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国家规划的基础上,相关政策方向也将相应调整。今后,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中医药卫生服务领域必须向社会资本开放,并继续拓展开放领域;对当地资本开放的所有中医保健服务领域都应该对外国资本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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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利用保障方面,国务院要求各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支持利用现有房地产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原有土地设立中医药卫生服务机构。对连续经营一年以上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中医药卫生服务项目,可按规定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土地条件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土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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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融资方面,国务院要求政府引导和推动建立财政和产业资本共同出资的卫生产业投资基金,统筹支持中医药卫生服务项目。拓宽中医药卫生服务机构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中医药卫生服务项目,优先安排社会资本支持新项目。鼓励中医药企业在同业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卫生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风险投资企业发展,规范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加大对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外汇管理支持,推进通关便利化。鼓励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在中医药卫生服务领域开展创新新业态和小微企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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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税价格政策方面,未来五年内,符合条件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可以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按规定获得财政补贴。其专业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可由同级政府支持。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捐赠,应当按照税法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税前扣除。完善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对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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