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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广州市卫生局前副局长邱春雷因受贿一审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记者昨日获悉,邱春雷的情妇曹淑君几天前也因贿赂数名卫生系统官员被判刑。二审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以受贿罪判处曹殊君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曹殊君今年46岁。她是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的情妇,邱春雷比她小5岁。根据邱春雷在一审中的回忆,他和曹殊君成为恋人后,曹曾让他介绍区卫生局的一些人来竞标他的医疗设备公司。之后,邱春雷主动与增城市、从化市、花都市卫生局的局长以及一些大镇卫生院的院长共进晚餐,并介绍曹殊君作为邱春雷母亲的教女对他们进行照顾。

根据本院一审判决,2004年至2013年,曹殊君以长沙田可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医疗设备销售,隶属于广州华为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和广州禾丰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在医疗设备招标过程中,他多次参与,为了获取招标的内部信息,多次收受贿赂。 分别给予邱春雷410万元现金、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广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原所长陈勇41万元现金。

2011年至2013年,为获取医疗设备招标的内部信息,曹殊君多次向其亲属及被告王斌行贿,并向从化市良口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陈明行贿20万元,向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志宁行贿12万元。

荔湾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曹殊君10年6个月有期徒刑,但曹殊君拒绝接受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作出上述判决。
标题:广州卫生局原副局长情妇行贿528万 终审被判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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