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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方正证券取消上周1月2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后,正泉控股也抛出了“橄榄枝”,将原定于1月2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推迟至2月6日,并撤回了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讨论的两项关于重新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案,建议方正证券监事会取消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12月31日,方正证券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北京大学方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任期届满前不得连任董事、监事的议案》,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2月12日召开。 2015年审议正泉控股提交的《方正证券董事会改选议案》和《方正证券监事会改选议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同意提前更换现任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表决结果”作为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前提条件。

2015年1月16日,方正证券宣布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2015年1月14日的民事判决,公司第二大股东正权控股申请撤回对上市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法院予以批准。此外,为避免监事会召开的股东大会与正泉控股召开的股东大会(定于1月21日召开)的决议发生冲突,根据湖南证监局的意见,公司将取消原定于1月2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方正证券监事会取消了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首次临时股东大会,正泉控股也将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推迟至2月6日,并取消了部分提案。正泉控股于1月20日致函方正证券,提议取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及会议。
标题:政泉控股撤回方正证券股东会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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