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39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21日从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正计划启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相关措施将很快出台。也就是说,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合同关系和农业用途的情况下,农业生产者可以用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据知情人士透露,抵押人的角色可以是农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大型专业家庭。试点项目最大的突破是抵押人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无论是家庭承包还是流转获得的土地经营权。

“过去,由于担心农民失去土地,土地会过度集中,导致《物权法》禁止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相关规定。现在这条政策的红线已经放开,意义重大。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城乡基层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文鼎告诉《上海证券报》。他认为,这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将弥补过去土地出让市场上只有出让和转包而没有抵押的缺陷。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土地确实可以进入市场。

事实上,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项目已经在其他省市启动。其中,早在2010年,成都就率先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暂行办法》,这是城乡试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试点以来,这项政策的优势逐渐显现,但随着试点的推进,一些问题慢慢显现出来,如抵押物不足、融资困难等。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的参与,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日益突出。

平安证券(微博)首席经济学家钟伟指出,2015年有望迎来土地改革的第一步。其中,城市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试点是两大突破。然而,经营权转让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是完成确认权利和颁发证书的过程。
标题:上海酝酿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农地将可真入市
地址:http://www.cwtstour.com/ccxw/91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