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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最近发布了几项行政处罚决定,所有当事人都因内幕交易受到相应处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散户张炎、朱继华因“准确进入德好润达”,均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其中,2012年12月10日,朱继华开立了一个证券交易账户。她以前没有开户,也没有交易过股票。她用大量资金购买了德好润达的股票。2012年12月10日、11日和18日,她购买了德豪润达254,370股、103,900股和195,600股,共购买了525,030股

张艳于2012年12月10日使用其儿子的“张双谋”账户购买了德豪润达149,500股,并于12月18日再次购买了29,200股,共购买了178,700股,成交额为1,209,078元。截至2014年6月11日,“张双谋”账户德豪润达股份已全部售出,实际利润为80。

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朱继华的违法所得197,148元,并处罚款197,148元;没收张艳非法所得8.8494万元,并处罚款8.8494万元。
在另一起内幕交易案中,运营管理部经理蔡(报价、咨询)委托其丈夫冯在敏感时期用自己的账户“蔡”买卖股份,最终扣除交易税费后损失712元。
中国证监会认定蔡、冯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并对蔡、冯处以5万元罚款。
在长城影视借用江苏宏宝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内幕交易案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栋的账户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3日购买“江苏宏宝”之前未进行股票交易;在江苏宏宝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期,账户亏本卖出账户内所有其他股票,然后买入江苏宏宝,仅在同一时期持有江苏宏宝,买入的时间与内幕信息获悉的时间一致。

2013年5月3日,孔继东账户买入江苏宏宝3.7万股,交易金额202,380.60元,平均交易价格5.46元。2013年5月8日至5月10日,江苏宏宝全部售出3.7万股,成交额为226,912.90元,平均成交额为6.15元,利润总额为24,532.30元。同时,从2012年1月1日至购买“江苏宏宝”前,孔季东的账户未交易“江苏宏宝”;在内幕信息敏感期,该账户亏本卖出账户内其他股票后买入“江苏宏宝”,同期只持有“江苏宏宝”。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王栋违法所得147,020元,并处罚款147,020元;孔继东被罚款5万元。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恒通集团股权管理部经理王洪涛因违规信息披露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其中,恒通集团被警告,罚款40万元;王洪涛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标题:证监会公布多起内幕交易 散户“精准踩入”德豪润达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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