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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部署了中央企业新一年的绩效考核工作。根据通知,2015年利润总额下降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不会增加。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新一年的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指标,中央企业要在确定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自己的目标。目标应比基本目标高15%以上,并高于上一年的实际完成值。基本目标和目的将包括在中央企业和SASAC之间签署的绩效责任书中。

通知中明确指出,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等目标值远低于上一年度的企业,无论完成情况如何,均不得进入甲级考核。关于工资水平,通知指出,如果企业利润总额目标值比上年有所增加,应根据行业工资增长控制线的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如果利润总额目标值有所下降,同一口径的工资总额不得增加。

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对形势的研究和判断,给自己施加压力,争取比上年经济效益增长更高,不断提高管理指标,进一步挖掘盈利企业的增长潜力,努力实现亏损企业扭亏为盈,全力以赴保增长。
标题:国资委要求利润下降的央企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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