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27字,读完约6分钟

台湾再委托业务(即台湾证券经纪人受投资者委托,然后由证券经纪人通过离岸证券经纪人向离岸交易市场下单)的经验,为我们完善沪港通,实现深港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沪港通可以在拓宽交易币种、扩大参与中介、扩大投资范围、不断调整投资者准入条件等方面做出大胆尝试。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马志勇

沪港通已经运营了三个月,深港通已经上线。不久前,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支持深港证券交易所借鉴沪港通试点经验,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和内容,共同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如何改进和完善沪港通,实现深港通,笔者认为在台湾重新委托港股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再委托是指证券商与再委托证券商之间在岛外买卖证券的业务,是台湾市场特有的业务。其过程是投资者委托台湾证券经纪人,然后经纪人通过海外证券经纪人向海外交易市场下单。目前,台湾可以委托买卖的标的仅限于台湾主管机关指定的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权证、受益凭证、存托凭证、债券等证券。海外股票(包括交易所交易基金和存托凭证)的可交易市场主要包括香港、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英国、澳大利亚和韩国。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早在1991年1月,台湾主管机关就制定并颁布了《证券商受托买卖外国证券管理规则》。当时,只有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和联合王国伦敦证券交易所拥有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包括子公司)才被允许经营这项业务。当时,台湾大多数证券公司不符合这一要求,因此不能参与再委托业务。1996年7月,台湾不仅放松了对直接委托证券公司的资格限制,还通过再委托的方式,开放了委托合格人员办理境外证券委托交易的业务。2000年10月,台湾开设间接再委托业务,未取得离岸证券交易市场会员资格的岛内证券公司可以参与离岸证券的委托交易业务。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2013年,台湾再委托投资香港市场的营业额为2244.65亿元新台币(约448.93亿元人民币)。从投资者分布来看,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营业额最大,为1163.72亿元新台币,占51.84%;非专业投资占44.23%;专业投资者占3.93%。从交易品种分布来看,股票交易量最大,为1166.13亿元新台币,占51.95%,离岸基金占31.14%,交易所交易基金占11.09%,债券占5.5%,其余为权证、存托凭证、结构性商品等品种。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笔者认为,借鉴台湾重新委托港股的经验,我国港股联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大胆尝试:

首先,拓宽交易货币。起初,台湾的再委托业务只允许客户以投资市场的原币下单,即投资者在再委托港股时只能使用港元。然而,为了方便投资者和扩大市场份额,一些台湾证券公司允许客户使用新台币甚至人民币交割港股。目前,虽然沪港通只允许投资者以人民币交易,但考虑到上海b股以美元交易,深圳b股以港元交易,在现有人民币结算的基础上,沪港通可以允许投资者使用美元或港元参与沪港通。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第二,扩大对中介的参与。最初,台湾的再委托业务只对在美国、东京和伦敦交易所拥有会员资格的外资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开放(如美林证券和合力证券在台湾的分支机构)。从那以后,没有成员资格的岛屿证券公司被允许从事这项业务。内地共有89家证券公司参与了第一批沪港通业务。将来,外资合资证券公司可以在现有基础上参与,即外资证券公司除了现有的投资银行和咨询服务外,还可以从事港股通业务。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第三,扩大投资范围。除股票外,台湾投资者可以通过再委托业务投资香港市场,也可以投资债券、交易所交易基金、结构性商品、认股权证、存托凭证等品种。目前,国内投资者只能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市场的部分股票。未来,在拓展投资目标的过程中,港股联通不仅可以考虑一些市场参与者提出的“加入小盘股和创业板”的建议,还可以逐步纳入基金、债券等品种。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第四,不断调整投资者资格。台湾根据投资者的资产、投资经验等指标,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和非专业投资者,并采取分级管理措施。在港股的交易范围内,三类投资者均可参与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股票,包括普通股、创业板股票、优先股(特别股)、reits等。但是,出于风险承受能力和特殊性的考虑,只有专业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才允许参与原材料类、发行空类和杠杆etf,非专业投资者不允许参与。沪港通业务初期,从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的角度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为参与沪港通业务的投资者设定了50万资产的门槛,这本身是合理的。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2013年底的统计,只有2.65%的个人投资者和51.09%的机构投资者的账户市值超过50万。目前,在HKEx计划取消50万元人民币的入市门槛以挽救港股通销售低迷的背景下,建议考虑根据品种设定相应的投资门槛,如对高风险结构性商品和小盘股设定较高的资产门槛,对风险相对较低的大盘股、基金和债券适当降低资产门槛,甚至不设定门槛。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第五,台湾再委托香港股票的业务,可以让本地证券公司与香港交易所的股东合作,让本地投资者通过本地证券公司完成交易。目前,内地证券公司只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服务公司开展业务。鉴于部分内地证券公司已在香港设立附属公司,而这些附属公司在HKEx有席位,我们可以考虑日后开放这些证券公司在香港的业务,在香港设立附属公司,以增加内地证券公司与香港附属公司的业务联系和协同作用。

“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第六,截至2013年底,台湾已允许香港、中国、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49个国家和地区的72家交易所开展再委托业务。未来,内地可以在现有港股通业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投资者可以投资的领域和交易所。例如,台湾开放大陆个人投资者投资台湾股票后,可以推出“台湾沪港通”;随着京东、阿里等国内知名企业在美国上市,它们也可以在美国上市;或者在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开放韩国证券交易所。(作者是国信证券(002736,咨询)博士后)

标题:“港股通”、“深港通”可借鉴台湾复委托业务

地址:http://www.cwtstour.com/ccxw/10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