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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证券日报》记者从湖南证监局获悉,2012年9月,辖区内一家证券公司向湖南证监局举报,其营业部员工因盗窃客户股票和客户资产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湖南省证监局调查核实,2011年5月,营业部客户经理未经客户授权重新设置了客户交易密码。之后,客户经理使用自己掌握的客户交易密码擅自买卖股票,转出90多万元客户资金。湖南证监局及时依法对该证券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同时,为了妥善解决这一民事纠纷,帮助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湖南省证监局建议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在与证券公司相关人员面谈、到当地法院了解情况、与投资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经济赔偿问题。

2013年6月,投资者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证券公司和保证金存管银行承担相应损失。2014年3月,法院一审裁定,两被告共同赔偿投资者损失及利息143.93万元。被告对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专家告诉《证券日报》,投资者借助法律武器,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了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法治理念的深化,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是可行的,也是必然的。

(朱宝珍)
标题:证券公司员工盗卖客户股票 投资者通过诉讼获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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